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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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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一路奔波的缘故吧,困倦不堪的我们趴在体育馆的长椅上睡了许久。

也不知道是到了什么时候,渐渐靠近的拍击篮球时所发出的声音惊扰了自己的美梦,睡意朦胧之际,我终于察觉了此处多了不少热爱体育运动的人。正当我准备带着小玖一同离去的时候,才发觉她并不在我的身旁。

完了,她该不会是跟着七墨一同离去了吧?否则她也不会自行走掉的!

我暗自责怪小玖真是丝毫不念旧,别人稍微对她好一些便跟着人家离开了,改天若是被人卖了还替人家数钱呢!可事实上,我的内心竟然滋生了些许安心,我终归是要离开人世间的,若是能在离别之前替她寻得一个好去处的话,倒也能少些牵挂。七墨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她大抵会好好照顾我的小宝贝吧!

可遗憾的是,小玖与我之间从未有过正式的道别。

我慢悠悠地飘出了体育馆,留意到那些擦肩而过的行人大多都是三五成群,仿佛形单影只的就只有我一个。

太阳方才降落至地平线以下,一幢幢高楼大厦阻隔着每一束试图远望的视线,淡粉色的细碎云朵散落在楼宇之间,城市里穿梭而来的晚风轻轻掠过我的脸颊,偶尔还会遗留一丝丝疼痛感。即便没有彤红的晚霞笼罩着天空,却也不会觉得是辜负了这个日落时分。

夜幕渐渐笼罩着云州城,街道两旁的灯光照亮着前行的路,电线杆上的红灯笼还没有撤去,大抵是因为人类还在怀念着年的味道而不愿摘除这份美好吧。我站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擦肩而过的大多是身着毛呢大衣的行人,有些甚至是裹着厚重羽绒服出门的,我望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却始终犹豫着不肯向前。

从前每每遇到类似这般开盲盒一般的选择题时,小玖都会在佯装着思索很久之后胡乱地指出一个方向,还非要说自己是凭借着灵感寻来的好去处,事实上这只是她的一顿胡诌而已,因为她所凭借灵感得来的很多地方都是一片荒凉的无人之处。

向左,向右,向前走?

漫无目的之际,我只好将选择权交给“概率”二字了。只是交由概率并不是依旧什么扔硬币或是抽签儿一类的小活动,而是简单地跟在人潮走,人类在口语中管这叫“随大流”!不过事实证明,人们喜欢随大流是有原因的,只因沿着他们所提供的方向继续向前时,所途经之处的确要比其他的地方有趣许多。

在星巴克咖啡店前的台阶上坐着不少人,他们打开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然后跟着节奏左晃右晃,可最引人注意的却是站在台阶底下的那个大男孩。他站在立麦前,怀里抱着一把木吉他,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演奏之中。

“这首歌是薛之谦的《绅士》!”

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女生尖叫起来,在只听到前奏的时候便能知晓这首歌曲的名字,我猜她即使不是薛之谦的粉丝,那也一定是他的忠实听众,否则至少得等到副歌部分出来之后才有可能猜得出歌名吧!《绅士》诠释了伤悲的爱情真谛,将付出真心之人在感情里的小心翼翼悉数表达,只是它的词和曲似乎并不符合翻唱者二十来岁的年纪才对。我也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不过这种喜欢只能体现在倾听方面,毕竟五音不全的自己也从未尝试过拿起麦克风,也从没有去KTV唱歌的经历。若不是自己太喜欢听歌的缘故,我断然不会在这种高分贝的场所选择了驻足。

一曲唱罢,台阶上有的观众会不禁落泪,也有人会用手机记录着合唱时的欣喜之情,在这个令人陶醉的时刻,我们都在尽情地享受着属于自己的人生。

“我想听现场版的《鲸落》!”

就在这时,台阶上有人大声地喊出了这句话,在场的很多人都吃惊地看向方才喊话的那个人,心想这家伙一定是疯掉了。人们常言中的“流浪歌手”的确是拥有一副好嗓子,也熟悉很多歌曲的演唱方法,可他们翻唱的大多是流量歌手的热门曲目,亦或者是当下最流行榜单的歌曲,就像《鲸落》这般小众再小众的歌曲大概率是不会唱的,很多歌手甚至都不曾听过这首歌!看着大家懵懂的眼神,显然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晓的这首歌,因此我愿称之为极小众歌曲!

台阶前的大男孩依旧抱着吉他,面部表情却有些不自然,他的眼神里有震惊也有意外,然后看着方才说话的那个人问道:“你当真要听《鲸落》?”

“对!”那个人斩钉截铁地说道,“这首你能唱不?”

“那必须能啊!”男孩自信地答道,“这次我不播放伴奏,就用手中的纯吉他伴奏,为你们弹唱这首歌!”

后来我才知道坐在台阶上大声点唱的那个人其实是男孩的忠实听众,而《鲸落》便是男孩的原唱歌曲。他点《鲸落》是为了帮男孩打歌,而男孩弹吉他伴奏是为了他们能更清晰地听见歌手的声音。

我人生第一次听这首歌便是原唱歌手的纯吉他伴奏,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样感觉。

坐在台阶前听歌的人不算少,可有的只是一时兴起才坐下来的,还有人是因为走累了决定坐下来歇歇脚,但鲜少有人是因为对歌声感兴趣才选择了驻足!

18岁的我是一个对梦想毫无概念的人,家长和带教老师们总是将“学习”挂在嘴边,嘱咐我们的言语大多也不会脱离这两个字,好叫孩子们以为读书和学习才是我们此生唯一该做的事情。放寒假以前,班主任老师让我们利用学习之余的时间来思索自己的梦想,因为高中毕业后志愿填饱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将来的就业方向。我依着他的意思认真思索了许久,却只能憋出一句“我想一直读书”的答复来。

很可笑吧?

若是此刻的你已是事业有成或者已经找到了此生所追寻的理想,在听到有人要将一直读书作为毕生梦想之时自然会觉得荒唐可笑,毕竟我们是存活于世间的人类,衣食住行和柴米油盐才是生存下去的资本。可惜啊,18岁的我们对将来之事毫无想法,且日日被灌输着努力学习,师长们居然还要求我们能对未来有个合理的规划,这件事本身就很可笑啊!

“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站在这家咖啡店的门外唱歌了,你们还有什么想听的歌?我一并都唱了,毕竟像我这样籍籍无名的歌手,自然也不用担心歌曲的版权问题……”男孩望着台阶上的我们问道,只是他的话中带有自嘲之意。

“啊?为什么?”

在听到男孩以后不会在这里唱歌的时候,众人的反应都是问一句为什么。坦白说,我们并没有多少好奇心去关注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自然也不会在意他人如何决定自己的未来,那句为什么也不过是脱口而出的附和罢了。

“你唱歌挺好听的,为什么不再继续坚持唱歌了呢?”

男孩笑着调侃道:“其实有些时候吧,真的挺讨厌别人夸我唱歌好听的,曾经无数个想要放弃的时候,身边总会有人这样鼓励我再坚持坚持,说一句话固然容易,可又有谁会在意我这五年是怎么过来的呢?不过这一次我依旧会听你们的,继续唱歌!”

男孩说得似乎有些道理,那些人无关痛痒的一句话便要我们赔付好几年的努力,最可悲的是我们真的将这句话放在了心上,明知道所有努力都只是枉然,却还是选择了孤注一掷!若你觉得这是愚蠢也好,认定他倔强也罢,反正这便是男孩想要的人生。

加油!

“明天天亮以后,我就会搭乘前往丽江的火车,去参加民谣音乐季!”男生继续解释道。

起初我以为男孩去丽江参加音乐节是要去见自己喜欢的歌手沈以诚,还暗自嘲笑他也是一个追星族呢。后来才明白他是去丽江参加音乐节的,是以歌手身份站在舞台之上的这种方式出现在丽江民谣音乐季里。

一个观众喊道:“那以后若是再听你的现场是不是得买票支持了?”

另一个观众喊道:“那以后就是大歌星了!”

……

男孩看着台阶上我们有些哽咽了,年仅20出头的他在星巴克咖啡店门前站了五年之久,他认真地歌唱,换来的却是无数次被人嘲笑和无数次的不被看好。可世上还有一些人在“欺骗”他坚持梦想,骗他说只要再努力一点就能更接近梦想。更可悲的是他竟当真了,去酒吧当驻唱歌手、去接没有多少薪酬的商演……如今的他终于要登上更大的舞台为更多的人歌唱!

或许只有到了这一刻,所有的努力才能算得上是有意义!

人潮渐渐退去,街道上的车辆也明显变少了,要走很久才能遇见一两个裹着大皮袄子匆匆赶路的行人,冷风穿过空旷的街巷后狠狠地砸在了我的脸上。虽说如今的自己只是一缕孤魂,却依旧无法耐受这份彻骨的寒冷。

我一路追逐一路逃亡。

许久之后,我终于发现了一个可以躲避寒风的地下室。坦白说,我并不喜欢住在地下室里的感觉,黑暗且潮湿的环境中常常伴有一种难闻的味道,不见天日的地方总觉得阴气冲冲的,可惜偏偏是这种鬼都不愿意多待的地方居然会有人类在居住。我极不情愿地继续往下走,却发现此处与寻常的地下室不甚相同。

这间地下室的房间里是有光亮的,磨砂的玻璃门前还有一个彩色的标识,我蹙了蹙眉头,心想也没见过谁家门前有这种五颜六色的标牌啊!可即便自己再好奇想要进去一探究竟,也必须等到有人进出时推开这扇玻璃门以后,这时我方可尾随入内。

靠近门口摆放着一个约一米二高的柜台,上面摆放着一些小零食和一台电脑,有一个男生正趴电脑前休息,最引人注意的应该是柜台上的这只招财猫了,店家一定是希望它能帮助自己完成生意兴隆的梦想吧。刚刚进来的这个人将手里的身份证件递了出去,原本正趴在柜台上小憩的男生接过对方的证件后点击了几次鼠标,最后又将证件递回了对方手中。

那个人收回自己的证件以后继续向里走,我也尾随着他进入,却发现里面雾气缭绕,若是觉着此处是传言中的仙境便是大错特错了,因为它总散发着某种诱人呛咳的难闻味道,而这种气味一度让我觉得会窒息。透过层层烟雾,我看到了一排排的电脑和座椅整齐地排列在这片巨大的空间内,其中许多电脑正处于工作状态呢,我想自己大抵知晓了此处是什么地方了。

尚在人世间的时候我便闻不了烟味儿,每每途径吸烟者的身侧时都是捏着鼻子火速逃走的。如今的自己竟然误入了这般烟味浓重的地方,不禁让我产生了一种自坠深渊的既视感。相比待在这里,我倒是更愿意躲在街巷里吹着午夜的冷风,毕竟寒冷只是一种不会让人窒息的浅感觉而已,可嗅觉却是可以刺激嗅觉神经和大脑皮层的。

正当我准备离开之际,却发现了某一处电脑座椅上正蹲着一个纯白色的小猫。我不禁冷笑一声,怎么?如今就连一只猫都想着要坐在电脑前玩游戏了吗?

“小玖?”

隔着层层白色的烟雾,我并不确定它是不是我的小猫咪。

那只小猫猛地从椅子上跳了下来,然后缓缓走向了我,问道:“安然,你怎么在这儿?”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小玖,心想这问题不该是我问她才对吗?她不是跟着七墨离开了嘛?又为何会出现在这样的地方?

“等等,你为啥要捂着鼻子啊?”小玖并没有回答我所提出的疑问,而是注意到了我捂鼻子的动作。

我不喜欢这里的味道,捂鼻子自然是为了减少这些刺激自己嗅觉的东西进入我的呼吸道。正当我拉起小玖准备往外跑之际,她却甩开了我的手,说自己还有事情没有做完呢!

从一只小猫的嘴里听到有事情没做完的时候,我莫名觉得好笑。

“怎么?你在这儿看见老鼠了?”我强忍着笑意看向了小玖。

对于一只猫来说,发现并抓住老鼠似乎才是它们最重要的工作。

小玖无奈地看着我,说道:“怎么天天竟想着吃呢,请不要这么庸俗好吧?”

白日里我们在体育馆里休息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正坐在我们旁边画画,等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女孩便离开了,却将自己的零钱包遗落在了座椅上。等小玖发现钱包以后本想着将它物归原主的,可钱包却被路过的另一个人拾起后据为了己有,小玖是一路尾随着对方才来到了此处。

“既然发现对方试图将七墨的零钱包据为己有,那你抢过来不就完事了嘛,至于跟踪人家大半天嘛?”我顺着小玖所指的方向望过去,虽然无法看清那人的正脸并准确判断对方的年纪,却也知晓对方是一个男性。

小玖却难以置信的看着我问道:“你疯啦?他是人,我就是一只小猫而已,你居然让我同他抢?”

不管是武力值还是体积,小玖似乎都无法比那人作比,若是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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