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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三十章 忍者神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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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到了结婚的日子,舅舅赔了表妹许多嫁妆,有高橱、书桌、彩电、录音机,足足装了两拖拉机。驾驶员不认识我家,表妹骑车在前领路。驾驶员卸完嫁妆回家,表妹也就留下不走了。

因为是年底,来玩的人很多,直到晚上才陆续离去。因为是亲上加亲,我家也没办酒席。看了一会儿联欢晚会,我就倒在床上睡去。表妹骂我一声傻瓜,搂着我又亲又吻。事到如今,我只能接受现实,一下子将她搂进怀里。

出乎意料的是:当我们偃旗息鼓结束战斗时,床单上依然干干净净一片雪白!小兰一直生活在农村,很少与外人接触,怎么会不是处女呢?我自己安慰自己,也许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样子,或者运动时发生意外,也未可知。不料我问她怎么回事,小兰却轻描淡写地说:“十七岁那年夏天,吃过晚饭后我在大门外乘凉,不小心睡着了,不知道哪个狗日的夺去了我的贞操。我当时睡得迷迷糊糊,以为是在做梦,也没有十分反抗。那家伙走后,我才如梦初醒,回家告诉妈妈,妈妈愤然报警。警方认为采花贼临时起意,任何人都有嫌疑,到哪里去找罪犯?那时又没有监控,后来便不了了之。”

我从云端一下子跌进谷底!再也没有心思跟她亲热。我当年28岁,正是性如烈火的年纪,面对这样的屈辱,我感到男人的尊严被牢牢地踩在脚下。我怕妈妈听到我们争吵,也不敢大声吼叫。我责备她说:“十七岁也不小了,干嘛一个人在外乘凉?”

极度的悲愤,无语,心在颤抖,欲哭无泪,我浑身不自在,满腔怒火无处发泄,我慢步洗手间,心在滴血,怎么办?表妹被人偷奸,为什么要告诉我呢?干脆说个慌,或者装不懂,我肯定不会生气。夫妻间什么都可以坦白,唯有失贞或者有外遇不能告诉对方,眼不见为净,耳不听肚不恼。那一夜我在洗手间度过,我是个传统男人,我不能接受一个失贞的女人做老婆。

第二天大年初一!男女老少都来拜年。我心里虽然很不开心,可是人家又没有得罪我,总不能大年初一给人家脸色。我装着十分开心的样子,笑逐颜开地给大家发烟、发糖。

晚上客尽人散,我再也笑不起来。怕妈妈生气,我还是假装平静。进了新房之后,我再也无法保持平静,一边抽烟一边流泪。

小兰见我流泪,忙用手绢替我擦干,然后责备我说:结婚前你为什么不问我呢?你问的话我会告诉你的!

哪有结婚前问人家是不是处女的?我都二十八了,之前都没有碰过女人;表妹才二十,看起来还象个小孩,十七岁时怎么就有人敢碰呢?

人非圣贤,熟能无过?何况小兰被人偷奸又不是她的错误。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过去就让它过去,一切从头再来!我自己安慰自己。

我慢慢擦干眼泪,将小兰搂进怀里。当我再一次和她亲热时,她却面无表情十分真诚地说:“哥,你其实并不爱我,我也不喜欢你!我喜欢的人是我邻居小王,他明知我被人偷奸,可一点都不计较。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了!”

我再一次如遭电击,也不顾妈妈就在隔壁,忍不住咆哮起来:“那你为什么不嫁给小王?你走吧!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

“还不是姑妈硬要叫我嫁给你,父母也逼我。要我回去没事,你把嫁妆送到我家去!”表妹面无表情地说。

“你自己请人拉回去吧!彩礼钱和首饰我不要了!”我们这里有个规矩:结婚前后如果女方拒绝男方,彩礼钱必须退回;男方不要女方,彩礼钱不退。

妈妈听我们争吵,第二天偷偷问我什么原故,我说小兰不是处女,而且以前有男朋友。妈妈听完扑哧一笑:“我当是什么大事,原来是这点小事啊!丈夫丈夫,离开一丈就算了!现在谁没有男女朋友啊?你结婚后,我叫老冒和尚也来。老冒其实不是坏人,你定亲的八千块钱还是他借给我的。”

想不到妈妈这么开放。我不喜欢老冒,但妈妈喜欢,我也不好反对。但我肯定是不会跟表妹过的,我叫她回家,妈妈总是护着,还说要走我走,小兰不许走!

请神容易送神难!第二天我去找乡法庭要求离婚。工作人员说我们没办手续,两人自动分手就行,不需要通过法庭。可她不走,我又不好打骂,还真的无可奈何。

妈妈呢?看我们争吵,总是劝我算了!无论我说什么,她都说不碍事!她说她二十年一个人都过了,没有什么不能忍的!我说一个人我也能过!可我怎么能和有外遇的人一起过呢?而且外遇是她娘家的邻居,至今又没有对象,谁能保证他们以后不再接触?妈妈说:“不碍事!”

这样过了两个月,小兰说她要去南通织布,我正好求之不得!她看出我对她的冷淡,放假直接回娘家,很少到我家里来了!我落得耳根清净。每天教书、改作业,就当没有老婆一样。

这年五一节,小兰回来了,我装着视而不见。吃饭时她当着我和妈妈的面说:“我怀孕了!”

妈妈一听喜出望外,忙叫她将工作辞了,安心在家保胎!李家三世单传,能生个男孩就好了!老子叫成功,儿子就叫发财!

说实话,我都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跟她同过床了。我问她记不记得,她说结婚那天我不是生龙活虎的吗?结婚那天是二月三号,现在是五月一号,莫非能定时怀孕不成?

孩子显然不是我的!我叫她去打掉,她叫我陪她去,我说关我屁事!她后来就在家里光吃不做!妈妈看她怀孕,每天买鱼买肉尽心服侍,她不干活妈妈一点都不计较。

我怀疑孩子不是我的,有次告诉妈妈。妈妈若无其事地说:“大麦种,元麦种,掉到我家田里就是我的种!”种田的时候,如果不小心把种子播到人家田里,收成归人家!可是婚姻跟种田能够一样吗?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年底小兰真的生了个大胖小子,大家都说象我!那眉眼,那嘴唇,就象一个模子里浇出来的!小兰叫我帮他取名,我说就叫李发财吧!有你这样的媳妇,我家不发财才怪!

我在小学代课,后来转正,当教导主任,当校长,事业很成功!小兰后来到南通织布,很少回家。发财一直由奶奶、老冒带大【老冒后来到我家来,我也不好再用柴刀砍他】。发财叫老冒爹,叫我爸,书钱、学费都是老冒给的,我挣的钱建了房子。发财现在在南京财经大学上学,可能马上就要发财了!

前几年妈妈、老冒、舅母、舅舅相继生病去世,我在家照顾妈妈和老冒,小兰在娘家服侍舅母、舅舅。令人奇怪的是,老冒吃喝嫖赌,去世后到杨庄火化,骨灰中竟然发现八颗舍利子。难道真的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阿弥陀佛!

舅舅去世前我去看他,舅舅拉着我的手说:“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她是发财的妈妈。我知道你不爱她,求你看在孩子的面上,以后对她好些好吗?”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舅舅为了让我成家,放弃将女儿招赘在家,逼她嫁给年长的我,而我却对她不理不睬。小兰实话实说,其实也不是坏人。我哭着答应舅舅:只要小兰回家,我一定不再怪她。我才五十一,小兰四十三,人生的路还很漫长,让我们一起度过。舅舅放心地闭上上了眼睛。

谁知道舅舅死后,小兰立即提出离婚。我要离婚她不走,她要离婚我没办法。我们结婚十多年,她要求分割财产。我将四间平房一分为二,每人一半。

离婚以后,小兰经常带小王【现在应该叫老王】回家。他们故意大声调笑,我跟小兰已经离婚,也不好干涉他们。我后来干脆住到学校,再也不回农村老家了。

去年我儿子大学毕业,他很少跟我联系,跟妈妈、老王反而很亲。小兰将他的姓名改成王发财。我觉得名字不过是一个符号,李发财、王发财都一个样!

年初学生帮我取了个外号,叫李四光。四光者,四大皆空的意思:无父无子无妻无房!我心里虽然生气,可是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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