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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
偶尔有风轻轻吹过也算是证明了这个地方有出口。
小时候活得天真,自以为家中是安全的;长大了以后才知道除了自己,无人可信。
高中学费是我自己赚的,我想要走出去,离开这个城市。
在这期间,我遇到了一个人,他叫孟承松,是女生口中的“男神”“学霸”。
从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什么叫喜欢,什么叫差距,什么叫卑微。兴许是几十年来活得压抑,上天便指派他来为我解愁。我不明白女生们为什么那么喜欢“救赎”。
——但当他出现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光”的意义。
想要赶上他大概是我青春时代中最伟大的理想。
我的家庭在他们口中并不算什么秘密,他们经常说三道四,就像我的父母。因此,我特别恨这个世界,恨我自己的出生。
可在这个世界里,我偏偏遇到了他。一切的一切都让人喘不过气。我忘了这茬座城市是不是特别爱下雨,但每次下雨都有一种压抑的感觉。感觉自己每天活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小出租屋里,忍受着满屋的烟酒味。好像只有那时,才会让我回忆起他身上的皂香。
我们是如何成为朋友的已经没那么重要了,但自卑往往在关键时刻将我埋没,深不见底。
这种自卑感在他身边的时候尤为明显。
也只有在梦中,我才敢向他说出那句“我喜欢你”,然后拥抱他,甚至站到他的身旁,为他拍去肩膀上的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