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镜头一转,落在了一个无比眼熟的人身上。
“等等,这个人是?”
林一沅飞快地翻起面前的嘉宾介绍,只听一旁的金陈颂悠悠道:“不是郑家那位吗?”
“哪个郑家?”林一沅停下手中的动作,看向后者。
“大家好。”郑逢时嚼了嚼嘴里的苹果,继续说道:“我叫郑逢时,UW经管类毕业,前十几年都在加州,没回来过。”
他说话的时候,目光散漫地转了转,最后落在了林秋夕的脸上。
又补充一句:“目前没有从事过什么非法职业,秉性纯正,不用担心。”
抓起矿泉水压压惊的林秋夕噗的一声喷了出去。
“咳咳咳咳...”
一旁的林秋研见状,收回了看向郑逢时的时候,满眼星星的欣赏,急忙从纸抽里抽出两张纸递了过去。
“妹妹你没事儿吧。”
“我,没...”林秋夕擦着嘴,黑长直垂下来,挡住了一旁的林秋研,待她定睛一看是谁递过来纸的时候,忍不住又呛了一下。
“谢谢...”
搞什么啊?
开玩笑的吧?
这个人怎么可能是郑逢时啊?
他就算是他也不能是啊!
尤其是一想到坐在观察室里面当嘉宾的林一沅,自己居然还跟他说郑逢时是她大学同学。
一个UW(华盛顿),一个H大,唯一搭的上边的是缩写都在二十六个字母里。
且不说这其中的飞行距离可能比她出生到现在的日子要多,就说这得是多么伟岸的国际学校,能笼罩大半个地球。
这其中上升一下价值观,简直就是在宣告着伟大的世界和平,从此,因她而诞生。
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冒险精神!
毛不易来了都得高歌一曲。
话虽如此,但是怎么不赌一把。
赌什么?
就赌米兰学院提前一年拿到毕业证回国的林一沅脑子不好使。
记不住自己曾经在夜深人静的电杆子下面耍的“酒疯”。
讲真的,如果有一种闭上眼睛可以不用再睁开的办法,她希望发生在现在。
可是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儿?
林秋夕悲痛的睁开眼睛,没有感觉到分毫的活意,反倒是郑逢时的目光,使她如坐针毡。
偏偏,又轮到了她的自我介绍。
其实林秋夕的长相非常具有迷惑性。
当然,惑占的比重多一些。
对标她的性格,那一张清纯又清冷的长相,简直像是老天爷另辟蹊径给她塞的礼物。
俗话说得好,世界为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你有这么张漂亮的脸照进现实,那就要面对必不可少的社死。
反正颜值红利吃没吃到她是不知道,窗开的有没有用她是不清楚。
但这门关上了,就是真真切切的锁上了。
比方说,在那个青春疼痛文学高发的中二病年纪里,身边的好友是三五成群的爱恨两难。
而林秋夕不一样。
作为这个世界上最钢铁的女人。
她是绝对不可能拜倒在男人的束脚裤下的!
于是她,以一己之力,在每一个篮球朝自己投掷过来的瞬间,练就了高超的三分球技巧!
从此,一战封神,杀入校队!
自此,在那些男人中,终于得到了尊称:林哥。
当然,那么话又说回来,这并不是什么好词儿。
没有小姑娘想平白无故,给一群在夏天散发着臭汗的大老爷们当哥。
于是就带着这样的回忆,林秋夕决定,她要在这个综艺里面,展现出来和自己的脸高度匹配的性格。
她,一定要让那些误解她的人改观。
她,做一只高冷傲娇的猫咪。
就是这样。
“嗯...我叫林秋夕,H大法学系大二学生,d站五十万粉丝的小博主,很高兴见到大家。”
说完,双手搭在膝盖上,露出一个标致性的笑容。
紧接着,就听一旁的林秋研凑到了她耳边,小声说道:“妹妹,你...肩膀上有一只蟑螂。”
林秋夕:......
其实这是世界上最恐怖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