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郑菀柔坐下,郑蓁华靠在她怀里,趁机说道:“阿姊可是身体不适?”
郑菀柔笑了笑,道:“无妨。”她的笑容有些牵强,眼眸里都是疲累。
郑蓁华心疼不已,这才多久啊,阿姊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郑菀柔很快调整了状态,说起场面话来也不再怯懦。太夫人和大夫人是满意的,这才是他们郑家出品的皇后。
只有郑蓁华一人担着心事。
宴席过后,还有兀烈人喜欢的射箭、夺旗和踏火等游戏。赫兰罕兴致勃勃,亲自下场,赢了射箭比赛。
虽说大家不敢赢皇帝,不过赫兰罕的箭术有目共睹。
赫兰罕知道自己在,他们玩得不会尽兴,所以射箭之后,就借口更衣,然后去内门,向太夫人和大夫人问好。
内门里另设了家宴。赫兰罕和郑菀柔陪着太夫人、郑伯天和大夫人一起吃酒。
郑蓁华想溜走,却被郑菀柔叫了回来。
赫兰罕呵呵两声,说道:“蓁华长高了。”太夫人搂着郑蓁华,似乎格外疼爱她,话里话外都是她懂事能干。
郑蓁华听得一阵鸡皮疙瘩。
太夫人是什么意思,郑蓁华非常明白,郑菀柔是皇后,她若是能成为王妃,就再好不过。而太夫人看上的,自然就是赫兰蛟了。
赫兰罕也明白太夫人的意思,却不搭这个茬,转而问道:“芷清呢?”
太夫人的脸僵了一下,还是让人去把郑芷清叫过来。这会儿郑芷清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二夫人尉迟氏身边。
太夫人和大夫人陪着帝后,那么就得由尉迟夫人出面应酬命妇。
听说太夫人叫女儿,她也没有多想,让郑芷清跟着去了。
然而,郑芷清同样不喜欢赫兰罕,在她眼里,去世的悉诺朗,才是天下第一好姐夫,这个皇帝姐夫,是万万比不上的。
两个年幼的女郎放一起,郑芷清还不懂掩饰,而郑蓁华已经学会了做戏。
太夫人有些尴尬,看向郑伯天,希望他说些别的。郑伯天此时劲头不足,二弟出任禄室王傅,始终让他耿耿于怀。
赫兰罕在心里估量了一番:这个郑伯天,城府甚至不及九岁的郑蓁华……上一世,他最后也是重用郑仲地这一支。当然,他可能也是抱着对郑葳庭补偿的心理。
就在场面陷入尴尬之际,只听一记琵琶声响,竟是一首改编后的《桃夭》,郑蓁华趁势打开窗子,让室内的众人可以欣赏歌舞。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康荞的歌声婉转动听,舞伎们新练的踏歌也让人耳目一新。
方才沉闷的气氛一扫而空。众人一边听着曲子,一边饮酒作乐。
大夫人终于发现,这个做了大乐令的小儿子,还是有些本事的。而赫兰罕也很满意他的这项才能。
再看一眼郑蓁华,她听得如痴如醉,修长的手指还调皮地打着拍子,十分投入。
赫兰罕心中哂道:这才是他记忆中的蓁华,美酒美食,歌舞升平,是她一向钟意的喧嚣浮华。
上一世,郑蓁华也曾为父亲求官,可是他看不出郑叔民有什么治世之才,只是给了个爵位了事,害得蓁华跟他闹了很久。
早知道,他如此擅长乐理,他也可以给郑叔民找个“大乐令”这样的官职。
不不,大乐令有些屈才了,这位郑家三郎至少可以做个……太常寺少卿!正好太常寺正卿郑仲地如今去了禄室。赫兰罕心中盘算起来。
郑家的这场婚宴,一直闹到东方既白。
有了醉意的赫兰罕这才携郑菀柔回宫。郑蓁华趁着众人不注意,偷偷拉住那日麦,问道:“宫中可是出了什么事?”
那日麦附耳,低声道:“今日午间,混邪昭容诞下一位公主。”
天啊,这个混邪胭脂运气太好了,居然生了个女儿。她运气怎么这么好呢?!郑蓁华心中大为不平。
如果是儿子,立子杀母,除掉混邪胭脂不费吹灰之力。
哎,偏她得了一个公主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