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伯爵的女儿,生前十六年很少离开家族的领地,最远的旅行是出嫁,但全程坐在马车里。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世界,我连地图都不会看。我回家的那条路漫长又艰辛,好几次我都想放弃了——直接走到阳光下,做那桩信徒们都鄙薄的罪孽。不过最终我挺过来了。我站在了我的家人面前。
那时候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把我交给那个邪恶的侯爵夫人的痛苦和愧疚要了他们的命。我的哥哥和他的妻子我的至交好友流着眼泪轮流与我相拥,但当他们从我冰冷的体温察觉到异样,并得到我坦白的答复,知道我已经变成吸血鬼后,他们就神色复杂起来。起初,旧日的情谊和心中的恻隐占了上风,他们收留了我;但最终,一直以来被教会灌输的必须对吸血鬼赶尽杀绝的原则主导了他们,他们请来了教士。
那些教士用咒文和圣水把我锁起来,饿上许多天,接着在某一天夜里把我牵出,像拴住一只咬人的野狗一样把我拴在广场空地的木桩上。他们让臣民们都来见证这驱魔仪式,许多人都是看着我长大的,虽然被告知我已经变成了吸血鬼,仍然对我于心不忍。于是他们向渴血多日的我丢来一只野鸡。我没能克制住被那刻意被激发的本能的冲动,于是人们相信了,我已经不再是那个辛西娅小姐,我只是吸血鬼,会移动的尸体,渴血的野兽。
那一天还是节日。平安夜,圣诞节。那时候他们还按当时的节日传统,在我周围唱歌,一片欢声笑语。他们全都翘首等待日出,盼着邪恶的吸血鬼快点毁灭,不再玷污辛西娅小姐的遗骸。我不断向他们重复着我自己的名字,重复着我就是辛西娅,伯爵的女儿辛西娅,但是没有人会听我。连我自己的亲兄弟也只是站在那里,等待着见证我的第二次死亡,见证足以毁掉家族的丑闻被抹除。所以最后我沉默起来。我也开始等待那个时刻。
终于它到来了。太阳,我曾经那么喜欢阳光晴朗的白天,我现在那么畏惧它。阳光洒满我的皮肤,比火焰的焚烧还要炽烈。求生的本能让我慌忙去寻找遮蔽阳光的东西。我在那根木桩后躲藏,我掀起身上单薄的长裙,我撕扯自己的头发。那一点遮挡不过是杯水车薪,很快我就感到自己被阳光完全浸透了,点燃了。
我失去了意识,但我没死。恢复意识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正跪在亲王脚边,抓着他的手,从他的手腕吮吸他的血。我们不是在他的城堡,而是在我家族世代居住的城堡,那现在应该是属于我哥哥的卧室里。我的身上仍旧穿着那件单薄的裙子,它就像我当初穿的那件婚服一样浸透了血,但和那件婚服不一样的是,它浸透的不是我自己的血。我的受害者们的血黏在我的皮肤上,我的头发上,我的脸上。香气在我嘴里萦绕。血让我恢复如初,阳光的灼烧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好像那令我绝望的黎明其实没有发生。
亲王身上也浸透了血。他没有和我炫耀他杀了多少人,也没有告诉我我杀了多少人。他开口时只说了一句话,是问我——回去吗?
我想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爱上了亲王。
回去后,我成了血族新生的公主,亲王最年幼的子嗣,真正的吸血鬼。我狩猎,杀人,杀他的反对者,对他的一切指示言听计从,除了一条:我不肯叫他父亲。
我不想当他的女儿,我想当他的妻子。
我的这种想法对他们吸血鬼来说还是非常可笑。没有□□也不需要通过□□来繁殖的族群不需要婚姻,即使少数有这个名头的吸血鬼,他们也根本践行不了婚姻的实质。而对亲王这样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来说,婚姻更是一种不值得他们看一眼的无聊玩意。我对他的爱情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