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林灼工作室。
气氛比前一天更加凝重,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等待宣判的紧绷。当周铭再次带着助理出现在会议室时,林灼和如姐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沈聿的回应来了。
“林小姐,如女士,”周铭依旧是一丝不苟的职业姿态,将一份新的文件放在桌上,“这是根据昨日沟通,沈总方面提出的修改方案。”
林灼接过文件,直接翻看关键条款。
合作期限已修改为:固定六个月。到期后如需续约,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决定续约或提前终止(因对方重大违约除外)。
——她赢得了初步的稳定性和尊重。
双方义务部分,关于沈聿方的义务被明确为:“在合作期间,若林灼方因本协议身份遭遇明确且恶意的攻击、骚扰或资源挤压,沈聿方有义务提供必要且及时的响应与庇护。”
——“必要且及时”的最终解释权依然模糊,但至少将责任白纸黑字地确定下来,不再是空头支票。
变化最大的是行为规范。
·删除了 “未经沈聿先生书面同意,不得有任何肢体接触” 的条款。
·取而代之的是:“双方在公共场合的互动,应在‘合理且必要’的范围内进行。林灼方可基于情境进行适当临场发挥,以确保互动自然可信,但需确保不偏离预设核心口径。具体尺度,由沈聿先生在现场酌情判断与引导。”
林灼的目光在“由沈聿先生在现场酌情判断与引导”这一行字上停留了片刻。他让渡了“书面同意”的死板程序,却将最终裁定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中,从“事前审批”变成了“现场掌控”。这依然是控制,只是换了一种更灵活、也更考验她临场反应和能力的方式。
“周助理,”林灼放下文件,脸上看不出喜怒,“‘必要且及时’,以及‘合理且必要’的最终解释权,似乎依然归属于沈先生?”
周铭微微颔首,语气平和却坚定:“林小姐,这是沈总的底线。信任是合作的基础,但任何商业合作都需要一个最终的决策机制以确保效率和风险可控。沈总承诺,他的判断会基于共同的利益——即维护这段‘关系’的正面公众形象。”
他将“信任”和“共同利益”抬了出来,巧妙地包装了权力的本质。
林灼沉默。她知道,这已经是沈聿能做出的最大让步。他承认了她的价值,给予了她在框架内舞动的空间,但牵引线,始终握在他手里。再争下去,就是不知进退了。
如姐在一旁欲言又止,显然也对那最终的判定权心存芥蒂。
林灼深吸一口气,再次开口时,话题却转向了另一个方向:“关于‘必要且及时’的响应,是否可以建立一个更明确的沟通机制?例如,设立一个紧急联络通道,确保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信息能第一时间传递到能做决策的人那里,而不是在层层汇报中延误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