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你脱我衣服干什么?”
安德留斯凑到她耳边,说了轻轻的两个字,芙洛丝听了果然勃然大怒。
看她攥起拳头,安德留斯才笑着摆手,“哈哈,亲爱的,放轻松。这只是个玩笑。我要在这里准备穿越沙漠用到的一切,才借宿在这家旅店,也才空闲下来,有了时间打扮你。而且,这里气候炎热,你必须得换一套行头。”
晚了。芙洛丝已经给了他结结实实的一拳,“滚。”
两人一前一后走下楼梯,来到街道上。
此时正是清早,阳光还没到最热烈的时候,即使如此,泥土路已开始散发出惊人的热气。来来往往的人大多戴着头巾,黄色皮肤,是当地人。此外,也有很多穿着打扮迥然的外地人,肤色、发色、五官特征五花八门。
【身份者】消除饥饿,有芙洛丝保管的两个小瓶就够了,但她还和从前一样,吃一日三餐。即使做不回正常人,芙洛丝也想在生活习惯上尽量向正常人靠拢。
“那我们要准备的东西就很多了。”安德留斯道。
芙洛丝道:“我自己拿。我只关心我们要花几天才能穿过那片沙漠。”
“哟,”一个瘦猴一样的男孩搓着手走了过来,满脸堆笑,“两位客人好哇,是想去那片沙漠吧?怎么,是想去拉撒乌?”
没想到在这么远的地方还能遇到说费尔奇尔德王国语言的人,芙洛丝颇为惊讶。
“这里可是尘港,天南地北来的旅客、探险家、商人天天都有,费尔奇尔德王国来的也不少,我的祖母就是费尔奇尔德王国的人,说起来,我也有那地方的血统呢。你们要是想穿越沙漠,我可以帮你们,我的祖父就是拉撒乌城来的,我对那地方可比其他人熟得多。”
说着,他热情地招呼着,请安德留斯和芙洛丝往他的店里走,“那地方不安全,沙子一天一变样,就算拿着地图,也走不出去。前些日子,老图克带着一支队伍出发,都三天了,人还没回来。连个消息也没有,他的老婆们哭个不停,骂个不停,哎哟。对了,你们不知道,老图克是专业的带路人,干这一行都五十多年了。
“要我说,在那种被诅咒的地方行走,光靠人的经验和直觉,是行不通的,还是得靠动物朋友。骆驼。骆驼可是我们的好朋友,又老实又能干,好多人以为它们行动迟缓,脑子也笨,其实不是,在沙漠里,它可比人类聪明得多。好好挑一挑,挑个好伙伴,也许关键的时候能救你们一命呢。”
他这里的骆驼都养得油光水滑,壮壮实实,芙洛丝赶时间,也不想货比三家,问安德留斯:“你觉得怎么样?”
安德留斯点了头,“开个价吧。”
男孩喜笑颜开,眼睛都亮了,“两位真爽快!我就说,老家的人能给我带来好心情,我爱你们!”
他忽然用当地话说了一句:“一口价,六千瑞塔。”
男孩从安德留斯身上取过行囊,往骆驼身上塞。说是取,不太恰当,应该是亲亲热热、连哄带抢才对,根本不给两个人拒绝的机会。
“清水、干粮、指南针、地图、头巾……不用您二位操心,我也会给你们准备好,价钱好说,拉希尔德家童叟无欺,光明磊落,这些杂七杂八地加起来,一共是两万二千二百瑞塔。”
芙洛丝学过东方地区的通用语,虽然男孩的话语掺了一些当地方言的口音,但她也能听懂。
而安德留斯,不用问,他肯定也听懂了,他对历史和语言的了解远在她之上。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芙洛丝看向他,“两万二千二百瑞塔,换算成费尔奇尔德币,是多少钱?”
安德留斯便以心声报了个数。
“什么?!”芙洛丝叫了出来,“他还不如来抢好了!”
多花点钱,把事情尽快办好,她能接受,但这人开的价格也太离谱了。
“他要的这些钱,都够在市区里买一栋二层小洋楼了,”芙洛丝不能接受,“他是认准了我们两个做冤大头,还是活不到明天,只能卯着劲赚今天一天的钱?我们走。”
“哟,两位客人,”男孩笑着拦在了他们面前,“做事情得有始有终呀。这样吧,如果你们不满意,价格方面,我可以做点小小的让步。”
“我们要走。”芙洛丝推开了他。
她背着剑,力气又大,门口的几个保镖也拦不住他。
“他看我们是外地人,就觉得我们好糊弄!”芙洛丝开始说起这里的语言了,“从现在起,你也得跟我一样说东地语。”
安德留斯笑吟吟的,以流利而清晰的东地语道:“遵命,我的殿下。”
两个人到了市集。
经过一番打听,选择了价格相对公道的一家,租下了骆驼。
“这才是做生意该有的价格。”芙洛丝拍拍手,“虽然我们不缺钱,但也不能把钱大把大把送给别人花,尤其是那个什么拉希尔德。付钱吧,安德留斯。”
安德留斯正要从兜里掏钱,愣住了。
“钱被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