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休整期,项风去见了罗莎。他见谁没人知道,过程更无人知晓,但归来后,他眼神多了份笃定,宣布拍摄继续。
项云收到了哥哥让她多休息两天的消息,但她静不下来。
创作的瓶颈和角色的迷雾驱动着她回到那个正在酝酿故事的地方,哪怕只是远远看着。
拍摄地点定在火塘live house。
这地方项云知道,是马志才和他们另一个高中朋友合伙开的。那朋友姓宁,哥哥他们高中乐队的鼓手,项风偶尔提起过。不过她从未去过,因为她不喜欢吵闹的地方。
推开那扇门,预想中的嘈杂并未扑面而来。里面似乎正在为拍摄做准备,灯光只零星亮了几盏,工作人员低声交谈。吧台边,项风、马志才和另一个看起来沉稳健硕的男人正站着一起,目光都投向小小的舞台。
然后,她就听到了那个声音。
那种带着颗粒感的、粗粝的失真音浪,像一股电流贯穿全场,每个人都被这股原始的摇滚能量牢牢吸引。
“他们说前方是墙,撞上会头破血流”
“可我偏要听听,我的骨头能发出多响的怒吼”
“就算跌倒,姿势也要……”
音乐风格、唱腔、歌词都是他的风格,一听就知道是谁。
歌词直白却有力量,不拐弯抹角,带着他特有的桀骜和不屑的攻击性,像是在和世界对峙,也像是在自我剖白。旋律建立在狂放的摇滚框架上,有一种奇异的的张力。像是困兽的嘶吼,也像艺术家在黑暗中摸索、寻找出口的执着。他的唱腔时而低沉压抑,时而爆发,带着一种要把所有情绪都倾泻而出的冲动。整首歌就像他本人,才华横溢、桀骜不驯,又带着一点孤独的自省。
时间仿佛被拉回那个下午,第十九号酒馆。同样的听闻,同样的震撼,同样的嫉妒。
不,比那时更甚。
那时的嫉妒,是对一种她无法拥有的音乐生命力的纯粹向往。而现在,这嫉妒里掺进了更多复杂难言的东西。
舞台上的姚子奇是光源本身。炽热、耀眼、充满原始的吸引力,仿佛生来就该被注视、被追随。
如果……林枫是姚子奇。
这个念头像一道雪亮的闪电,猝不及防地劈开项云脑海中关于于莎莎的所有迷雾。
她忽然理解了。
理解了那种目光为何会无法移开,理解了那种想要侵入对方生活每个缝隙的冲动,理解了那种在暗处细细咀嚼对方一举一动的病态甜蜜。
因为他是姚子奇啊。
因为他站在那里,就像一团行走的、不容忽视的生命之火。你会忍不住想靠近取暖,又怕被灼伤;你会渴望这光芒只为你一人照亮,会恐惧有朝一日他转向别处。
于莎莎对林枫的执念,或许并非源于林枫本身有多特别,而在于当她孤独扭曲的世界里,突然照进这样一束光时,那光便成了她全部的意义,成了她唯一想抓住、想独占、甚至想吞吃入腹的东西。
项云感到自己的心跳,正随着姚子奇吉他的节奏,一下下沉重地撞击着胸腔。
那不仅仅是欣赏。
是一种更黑暗、更滚烫的冲动。想要跳上舞台,关掉所有的灯,让那束光只落在自己身上。想让那充满生命力的歌声只为她一人响起,想让那专注弹奏的手指只触碰她一人。她甚至想在他耀眼的灵魂上,打下属于自己的烙印,染上属于自己的色彩。
姚子奇唱完最后一句,余音在寂静的空气里轻轻震颤。他停下手指,抬起头,舒了一口气,目光随意地扫过台下。
然后,他看见了项云。
他明显顿了一下,似乎没想到她会来。光线昏暗,他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只感觉她异常安静地站在那里,目光沉静地落在他身上。
“好!就是这个!”项风用力拍了下手,“阿姚,这歌,这感觉太对了!我电影里那个林枫,在酒吧唱的就该是这歌!有冲劲,不服输,太好了!”
他脸上带着笑,心里却忍不住嘀咕:这小子,音乐上的直觉和生命力真是老天爷赏饭。小云跟他比这个,悬啊。
“确实不错!”马志才不知何时也晃了过来,“行吧,姚小子,看在这首歌的份上,我正式宣布,我承认你了!”
“以后我妹妹就交给你了!好好照顾,听见没?”
项风立刻扭头瞪他:“马志才!那是我妹!你少在这儿给我乱认亲戚!”
“嘿!”马志才不服,胳膊搭上项风的肩膀,“搁谁俩呢?当年不是说好的,你妹就是我妹!对吧,佑哥?”他扭头朝另一边喊。
他们旁边的男人闻言抬头,脸上露出几分无奈又怀念的笑意:“你俩怎么还跟高中那会儿一样,凑一块就闹腾。”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女声从项云不远处传来。
“项云妹妹好久不见。”
听到这个声音,马志才脸上的笑容和那股玩世不恭的劲头,顿时裂开了。他看向声音来源,瞳孔骤然收缩,本能地往后退了半步,脚跟磕在身后的高脚凳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宁佑有些诧异地挑眉,看向来人。一个穿着红色大衣、波浪长发、红唇明艳的女人,正姿态从容地走近。
她正对项云露出了一个友善的微笑。
项云也有些意外,但很快认出来人。是罗莎。
“罗莎姐姐。”
“又见面了。”罗莎的目光在项云脸上停留一瞬,似乎察觉到了她眼底尚未完全褪去的某种复杂情绪,但并未点破,只是笑意深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