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张、第五张、第六张……
全是林知序。
做饭的林知序,发呆的林知序,在阳台上抽烟的林知序,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撮头发的林知序。
这些照片的构图极其刁钻,带着一种近乎贪婪的窥视感。
那种视角,不是朋友,不是兄弟,甚至不是室友。
那是一个深陷泥沼的人,在仰望他唯一的一根浮木;或者是一个即将逃亡的罪犯,在最后一次深情地凝视他的故乡。
每一张照片都在无声地尖叫。
那是被剥离了声音的爱意,是被他用理智强行按死在黑暗盒子里的光学反应。
在那三两年里,我以为我是那个卑微的暗恋者,在角落里觊觎着他的光芒。
原来,在他那部宏大的黄金叙事尚未成型之前,我也曾是他镜头里唯一的焦点,是他想保留却又不得不剪掉的那个“穿帮镜头”。
最后一张照片,是那间出租屋的窗户。
逆光,我在擦玻璃。阳光透过脏兮兮的玻璃洒进来,把我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我把这张照片洗了出来。
相纸在药水中慢慢显影,像是一个幽灵浮出水面。
翻过照片,背面有一行字。
不是圆珠笔,是钢笔。字迹已经有些晕开了,那是他在把胶卷塞进相机之前,或者是拿出来之后,写在片头纸片上,后来又被我不小心转印下来的痕迹?不,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行字。
那是谢金城年轻时的笔迹,锋利、潦草,带着一种还没被社会磨平的棱角:
“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未来,不过就是把你关在我的视线里。林知序,这是我最后一次看你。”
“此后,我是正文,你只是勘误。”
我站在红色的暗房灯光下,手里捏着那张还在滴水的照片。
药水滴落在地板上,发出“哒、哒”的声音。
像极了那天他离开时,行李箱撞击台阶的钝响。
原来,早在那个转身离开的清晨之前,他就已经完成了这场谋杀。
他杀死了那个“爱着林知序的谢金城”,把尸体卷进了这个黑色的胶卷里,然后封存、遗忘。
他带着一身轻松,去做了那个正确的人。
我看着照片里那个在阳光下擦玻璃的自己,突然笑出了声。
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混进了脚下刺鼻的显影液里。
我想起那天他转身离开的背影。那时的阳光太刺眼了,刺眼到我看不清他转身时微红的眼眶,也听不见他心里震耳欲聋的告别。
他确实拥有了黄金般的未来,娶妻生子,或是功成名就。他的叙事宏大而辉煌。
而我,作为他青春里最隐秘的主角,最终也只敢在他的人生边角里,做一个知道真相后痛哭流涕的观众。
这就够了吗?
这就够了。
毕竟我们谁都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