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辆一眼就能记住的昂贵轿车不在。
所以危晗也不在。
这事就这样板上钉钉。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危晗跟一个男人夜不归宿的事情很快就在村子里传开,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加上她平日里爱穿裙子,爱穿高跟鞋,还会化妆,风言风语就变得不计其数。
在农村这样稍显落后的地方,爱美爱打扮似乎成了女人的原罪,无论什么事都得扯上一句这个。仿佛只要素面朝天,一切糟糕的事就都不会发生。
离开一夜,危晗并不知晓这些闲言碎语,唯独牢牢记得她和回骁之间的约定。
跟危京雨在机场吃了顿便饭,把他送上飞机,她便驱车从市里往村子里赶。
坐在副驾驶时走马观花,没太多感受,方向盘掌握在自己手里才将脚下的土地、眼前的路看得真切。
本以为繁忙的城市,却比她想象中空荡。城市的道路修得很宽,更显得车流荒凉。一路都畅通无阻,计划一个小时的车程只花了五十分钟。
一过村口,危晗就把导航关了,凭着记忆直奔回骁家门口。
刚拐进小路,远远地就看到那个身形消瘦的男人站在门外。
回骁家门口的场地没有做大斜坡,她的车没办法开上去,只能停在门前的小道上。
回骁自顾自地把小狗放到电动三轮车后面的框里。
他不知从哪儿找了根绳子,一头做了个小圈套在狗的前腿上,另一头绕过中间的横杆,打了个结实的结固定在上面,免得一会儿开车时它会四处乱跑。
那副全神贯注的样子,好似全然没发现还有外人的存在。
见他没反应,危晗按了按喇叭,降下车窗。
车内极致的冷气向外飘散,明明隔得老远,回骁却好像能感受到鼻尖传来一阵清凉,连带周围的空气都骤降了几个度,快要凝成霜。
他皱着眉轻飘飘看了她一眼,什么都没说,耳边盘旋着方才回南天爸爸说的那些话。
回骁没忘了和危晗的约定。
她信誓旦旦说要一起去,他没什么不乐意的。毕竟这狗是她先发现的,也算是他们一起救上来的。他没资格拒绝。
吃过午饭等了约莫一个小时,一直也等不来危晗的身影,这会儿回骁才有点儿开始烦了。
等人这种事他一向不擅长,尤其是等女人。他不是什么绅士,从来没那么多耐心。
可惜两人从没留过联系方式,今日是休息日,打去村委会办公室也没用。
可就这么干等着,真不叫回事儿。
他愤懑又无能地抓了把头发,宣泄无处安放的情绪。
眨眼的功夫,小狗屁颠屁颠地蹦跶着四条和身体不太熟悉的腿来到他手边。
回骁坐在矮凳上垂着手,刚好到小狗脑袋的距离。它用耷拉着的耳朵来回蹭他的手,不断往他手心里拱,惹得他心痒痒的,快要融化。
小狗四肢粗短,尚未立耳,估计还没满月,可就是有那天生敏感的心性第一时间捕捉到人的情绪。
回骁大手一捞把它抱在怀里,它既不叫也不挣脱,安心地窝在他怀里。
一连陪它睡了两晚,它早已没了初见时的胆怯与陌生,像是认定了他是它的主人,别提有多听话了。
在农村,狗养着都是用来看家的。不用好吃好喝的伺候,更不用美容美发,只要够听话会叫唤就行。
让狗进卧室睡,恐怕除了回骁,整个村子里也找不出第二个人。
他倒不是把狗当儿子养。
一是想着房子再过不久也要拆了,不在乎家里是不是会被弄得一塌糊涂。其次他也懒得再去后院搭个狗窝。加上小狗太认生,离开他一会儿就哆嗦个不停,索性直接让小狗睡在他卧室里,省力又省心。
“我带你去打针好不好?”一跟小狗说话,回骁的声音就不自觉软了半分。
在农村里长大,从小最不缺的就是动物的陪伴。
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有鸡鸭鹅,村子后面的羊场里山羊更是成群。就别说天上飞的鸟,河里游的鱼,田里飞奔的野兔,还有树上的知了,泥里的□□……
城市的生活固然干净得体,什么昆虫野兽,妖魔鬼怪,统统都不会出现在住所里。尤其北京还是首都,它的容貌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形象,对于环境的治理自然是愈发一丝不苟。
可越是那样一尘不染,就越是让回骁觉得不真实。
他是泥地里长大的孩子,骨子里爱的还是那一亩三分地上的奔放、自由与洒脱。
那是其他任何一座城市都给不了他的。
独自一人在出租屋时,连个小爬虫的身影都见不着,寂寞就成了常态。
那时日夜盼望着有朝一日能养只小猫小狗解解闷,又知道太不现实。他既养不起,也没那个时间和精力。每日光是应付工作和一丁点儿可怜的生活都精疲力尽。
没成想回来没多久就美梦成真。
这一切大概都是缘分。
小狗伸出粉嫩短小的舌头舔了舔回骁的手指,舔得他痒痒的。
它才不懂人类那么多弯弯绕绕,对主人说的话一知半解,哼唧了一声,也不知是在说好还是不好。
回骁只默认自己想听的答案,爱意铺满眼眶,轻抚它的小脑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