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街头笼罩着薄雾,程思渊失望地收回了视线。
程思渊和程遮回到公寓里,她的东西已经收好,一只行李箱贴着墙根放着。
程遮把书本放到架子上,转过头来和她碎碎念明天的安排,让她早起、带好东西等等。
程思渊只听见了嗡嗡嗡,所以她点头嗯嗯嗯。
构成了两只程姓小蜜蜂。
应付了弟弟,程思渊趴在沙发上,点开一个对话框,有些迟疑。
不过以她的性格,迟疑不过三秒,立即拍了拍对方,发去小猫打滚表情。
口袋里的手机叮当作响,这提示音有些突兀,宋簿没有查看,在口袋中按了静音。
这个时节,国内中部地区还处在酷暑之中,他站在一处昏暗的巷口,墙面斑驳,一个穿着旧夹克的当地男人从巷子深处走出来,对宋簿点了点头,示意他跟上。
路灯坏了几盏,光线昏暗,地面坑坑洼洼,宋簿向来知道有这样的地方,但没有深入过,也没有去想象过。
他从一栋低矮民房后门进去,铁门旧了,推开时咯吱响,在一扇掉漆的木门前,他们停下脚步,敲了敲门。
里面传来拖鞋哒哒的声音,然后是女人的声音,带着警惕:“谁?”
带路人含糊地应了一声,说“我老钟”。
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张苍白消瘦的脸。
是个中年女人,穿着旧家居服,确认是邻里后,打开了门。
这时宋簿才从其身后走出。
他对带路人点点头,从钱夹里拿出一叠现钞递过去:“谢谢。”
带路人接过钱,咳嗽两声,又对女人说:“老周嫂子,这个……哎,你们好好说。”
女人疑惑地看着门口的宋簿,目光在他脸上停住,陌生、茫然。
宋簿往前走了一小步,更清楚地站在门缝透出的光里。
他看着女人,神情淡的像雨天时灰霾的天色:
“妈。”
女人的眼睛倏地睁大。
“好久不见。”
……
县城没有像样的酒店,一家县政府旁的接待宾馆已经是能订到的最好住处。
宋簿走进房间,反手关上门,整个人沉进了沙发深处。
房间没有开灯,马路对面红色招牌的灯光从窗帘边缘渗入一丝。
黑暗中,他的身影几乎与浓重的阴影融为一体,红光短暂地照亮他的一侧身体,忽明忽暗。
时间在这种静默变得粘稠。
手机屏幕突兀地亮起,宋簿瞥了一眼,没动。
光灭了。
但几秒后,又再次固执地亮起,伴随着嗡嗡的震动声,在光滑的玻璃茶几面上轻轻移动。
一次,两次。
在第三次响起时,他终于有了动作,伸手拿过手机,指尖在接听键上悬停了一瞬,最终还是滑开了。
他没有立刻说话。
电话那头传来程思渊的声音,带着她一贯的明快:“喂,宋簿?是不是在忙呀?我和你说,我今天在伦敦看见一个人,好像你!”
宋簿没有出声。
电流传递了极其轻微的呼吸声。
除此外,一片安静。
程思渊似乎有些奇怪:“……宋簿?怎么没声音,咦,是信号不好吗?”
又过了两秒,就在程思渊可能以为真的信号中断时,宋簿的声音响起了,“像我?”
声音只比平时更低哑一些,程思渊也没听出不对劲来,顺着他的话头:“对啊。”
“我今天白天在市区转,去看了场浸入式戏剧,特别有意思……”
她要说遇见的经过,前摇特别长,戏剧、点心、博物馆、霏霏细雨,异国他乡的一切。
宋簿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
直到她这一小段话告一段落,安静变得难以忍受。
他开口:“然后?”
程思渊意识到自己丢失了主题,叽叽喳喳:“哦哦,然后晚上从书店出来等车的时候,我看见街角一个人,背影特别像你!我还盯着看了半天呢,结果人家转过身,根本不是,我就说嘛,哪有那么巧的事……”
“你打招呼了?”
“没有,还好没有,那可太丢人了!”
“那还有什么好玩的,”宋簿闭上眼,“都说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