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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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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巴摇了。

“你是不是上了二楼,进入了顾衍之的书房?”

尾巴摇了。

“你是不是从书桌上取走了一个银色的U盘?”

尾巴摇了。但摇得比刚才用力了一些,因为他觉得“取走”这个词不太准确。他是叼走的,不是取走的。“取走”听起来像是他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了盗窃,而“叼走”听起来就随意多了,就像你在路上看到一块好看的石头,弯腰捡起来装进口袋,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就是想捡。

但尾巴摇了就是摇了,检察官把这个动作理解为了“是”。

“十月十八日凌晨,你是不是从花园的缝隙钻了出去,去了衡山路的便利店?”

尾巴摇了。

“你是不是在那家便利店的电脑上查看了U盘里的内容?”

尾巴摇了。这次摇得更用力了,因为他想起了自己在便利店里用爪子插U盘的艰难过程,插了好几次才插进去,还被店员当成了一条普通的、迷路的、需要帮助的小白狗。那段经历虽然尴尬,但现在回想起来,还挺好笑的。

“十月二十一日,你是不是跟踪了陈志远,并在茶馆外面偷听到了他与赵国强的谈话?”

尾巴摇了。

“十月二十三日凌晨,你是不是在沈念女士被绑架后,悬挂在了绑架车辆的底部,跟随车辆到达了工业园区,并在之后协助警方找到了沈念女士的所在位置?”

尾巴摇了。这次摇得飞快,快得像个小风扇,因为“悬挂在车辆底部”这件事是他狗生中最骄傲的成就之一。虽然过程很狼狈——风把他的耳朵吹得翻了过去,他的眼睛被吹得睁不开,他的肚子差点被路上的石子划伤——但他做到了。他挂在车底下,跟了四十分钟,找到了沈念。

检察官问完了问题,站起来,对法官说:“询问完毕。”

法官看向辩护律师席:“辩方可以进行交叉询问。”

方律师站了起来。他的表情比上次来顾家别墅时更严肃了,西装穿得一丝不苟,头发梳得油光锃亮,但他的眼神里有一种乐乐看得懂的东西——疲惫。不是身体上的疲惫,而是一种更深的、从骨头里渗出来的疲惫。他为顾衍之辩护了这么久,大概已经知道了结局,但他还是要继续走下去,因为这是他的工作。

方律师走到乐乐面前,没有蹲下来,而是站着,居高临下地看着乐乐。他的嘴唇动了几下,似乎想问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问出来。他转过身,对法官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

“没有问题了。”

旁听席上有人轻轻舒了一口气。

法官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乐乐从证人席上跳下来,跑回沈念脚边,用脑袋蹭了蹭她的小腿。沈念弯腰把他抱起来,搂在怀里,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乐乐,你今天表现得特别好。”

乐乐把脑袋搁在沈念的肩膀上,尾巴轻轻地摇着。他想说:我没有表现什么,我就是摇了摇尾巴。但他没有说,因为他觉得沈念需要这个拥抱,他也需要。

从法庭出来的时候,门口已经围满了记者。闪光灯噼里啪啦地亮成一片,话筒像森林一样伸过来,问题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沈念女士,你对今天的庭审有什么看法?”“乐乐,你在法庭上紧张吗?”“顾衍之先生今天没有出庭,你有什么想对他说的吗?”

沈念没有回答任何问题。她抱着乐乐,穿过人群,走向停在路边的车。刘叔打开车门,沈念弯腰钻了进去,车门关上,把所有的问题和闪光灯都挡在了外面。

乐乐趴在沈念的膝盖上,透过车窗,看着外面那些举着相机、扛着摄像机的记者们。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好奇,像是闻到了肉骨头的狗——不对,这个比喻不太对,因为他自己就是狗。他想了想,换了一个比喻:像是闻到了新闻的记者。嗯,这个比喻好多了,虽然还是有点奇怪。

车子发动了,驶出了法院的停车场。乐乐把脑袋搁在沈念的手臂上,闭上了眼睛。他在想,今天他在法庭上摇了多少次尾巴?他没有数,但他觉得每一次摇尾巴,都是在替沈念说一句话,替那些被顾衍之伤害过的人说一句话,替那个在废弃仓库里被锁着、等着他来救的沈念说一句话。

他不会说话,但他的尾巴会。

尾巴摇了,就是“是的,这些事都发生了”。

尾巴摇了,就是“是的,顾衍之做了这些坏事”。

尾巴摇了,就是“是的,沈念说的是真的”。

一条尾巴,胜过千言万语。

乐乐想到这里,忍不住摇了摇尾巴,正好打在了沈念的手背上。沈念低头看着他,笑了,用手指在他的耳朵根处轻轻挠着。

“乐乐,你的尾巴今天辛苦了。”

乐乐心想,不辛苦,这是他应该做的。而且说实话,摇尾巴比说话省力多了。说话要用舌头、要用嘴巴、要用喉咙、要用肺活量,摇尾巴只需要尾巴。尾巴是狗身上最省力的器官之一,仅次于耳朵。

他的耳朵今天也竖了很久,挺累的。

回去让刘叔多炖两块排骨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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