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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 4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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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女士,我们公司有一位当代艺术家,姓林,在国内很有名。他最近在创作一个系列作品,主题是‘当代生活中的英雄主义’。他想邀请乐乐做他的模特,创作一组肖像画。”

乐乐正在追蝴蝶,听到“模特”两个字,停了下来。蝴蝶趁机飞走了,他没有追,因为他被这个词吸引了。模特?又是模特?上次小光让他当模特,他坐了快一个小时,坐得屁股都麻了。这次又是什么模特?不会是要他坐更久吧?不会是要他穿衣服吧?不会是要他摆出各种奇怪的动作吧?

沈念翻了翻合同,表情从困惑变成了惊讶。“林之远?就是那个画《城市之光》的林之远?”

郑经纪人点了点头,表情里带着一丝骄傲。“林老师很喜欢乐乐,他说乐乐是这个时代最纯粹的英雄——不求名利,不计得失,只是在本能地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生命。他想用画笔记录下乐乐的样子,不是为了卖钱,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英雄可以长什么样。”

乐乐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心里有点复杂。他觉得自己不是英雄,他只是一条比格犬。比格犬帮助别人不是出于什么高尚的动机,而是因为——看不下去。看到老太太哭,看不下去。看到外卖小哥着急,看不下去。看到王大爷眼里的光,看不下去。看到大黄被铁链拴着,看不下去。看不下去就管了,管了就帮到了,帮到了就被人记住了,被人记住了就成了“英雄”。这个逻辑链太长了,乐乐觉得自己的狗脑子有点绕不过来。

但沈念替他答应了。“乐乐,林老师是很好的画家,他的画不是那种死板的、让你一动不动坐很久的画。他说你可以自由活动,他画你平时的样子。你不用摆姿势,不用穿西装,不用做任何你不愿意做的事情。你就像平时一样——追蝴蝶,啃磨牙棒,趴在地上晒太阳,追自己的尾巴。他画的就是这些。”

乐乐想了想,觉得这个可以接受。反正他每天就是做这些事,有人画他,他也不损失什么。而且郑经纪人带来的合同里有一行小字——“模特费:三文鱼饼干,每月供应,不限量。”

乐乐看到这行字的时候,尾巴摇了三下。不是两下,是三下。三下表示“非常同意”。沈念后来告诉他,那行字是她让郑经纪人加进去的,因为她知道乐乐最想要什么。乐乐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用脑袋蹭了蹭沈念的手,尾巴又摇了三下。

林之远来家里画画的那天,乐乐紧张了一下。但林之远比他想象的要普通得多——五十多岁,头发花白,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手里提着一个旧旧的画箱,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很多皱纹,像一张被揉皱了又展开的纸。他蹲下来,跟乐乐握了握手——对,握手,他把手伸到乐乐面前,乐乐把爪子放了上去,他轻轻地摇了摇,然后松开。

“乐乐,久仰大名。”他的声音很低,很沉,像大提琴的弦被缓缓拉动。

乐乐歪着脑袋看着他,尾巴摇了摇。

林之远在院子里支起了画架,摆好了画布,挤好了颜料。他没有让乐乐做任何事,就在院子里的石桌旁坐着,看着乐乐在花园里跑来跑去。乐乐追蝴蝶,他画。乐乐啃磨牙棒,他画。乐乐趴在桂花树下打盹,他画。乐乐追自己的尾巴在客厅里转圈,他也画。他画了一整天,从上午画到下午,从下午画到傍晚,画布上渐渐出现了一条白色的小狗,耳朵大大的,尾巴翘翘的,在阳光下追一只蝴蝶。蝴蝶画得很淡,几乎透明,但能看出翅膀上的花纹。小狗画得很浓,白色的颜料堆得很厚,像奶油蛋糕上的奶油,一层一层的,有质感,有重量。

小光放学回来,看到院子里多了一个老爷爷和一块画布,愣住了。他走到画布前面,看着上面的画,看了很久,然后转过头,看着林之远,问了一句让林之远笑了半天的话。

“爷爷,你是乐乐的朋友吗?”

林之远蹲下来,跟小光平视,认真地说:“是的,我是乐乐的朋友。你也是乐乐的朋友,对吗?”

小光点了点头,走到乐乐面前,蹲下来,双手搂住乐乐的脖子,把脸埋在乐乐的毛里。乐乐伸出舌头,在小光的耳朵上舔了一下。林之远拿起画笔,在画布的右下角,快速地画了两笔——一个小男孩,搂着一条白色的小狗,脸埋在毛里,只露出一个圆圆的、毛茸茸的后脑勺。

这幅画后来被林之远命名为《光》。不是“光”作为光线的光,而是小光的“光”。他在画展的介绍里写了一句话:“英雄不是天生的,是被爱养出来的。乐乐是英雄,小光也是。每一个在爱里长大的生命,都是光。”

乐乐去看了画展。不是作为观众,是作为展品——不对,是作为“特邀嘉宾”。画展开幕那天,乐乐穿了一件新衣服——不是小西装,是沈念给他买的一件蓝色的小马甲,胸口绣着一个金色的“乐”字。他觉得这件马甲比那件小西装好看多了,因为不勒脖子。

画展的大厅里挂满了林之远的作品,但最中间的位置,挂着那幅《光》。乐乐蹲在画前面,看着画里的自己——追蝴蝶的自己,耳朵飞起来的自己,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自己。旁边是小光搂着他的那两笔,很简单,很简单,但就是那两笔,让整幅画有了温度。

小光站在乐乐旁边,仰着头看着画,眼睛亮亮的,像两颗星星。他拉着沈念的手,沈念的另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嘴角弯着,眼睛里有泪光。

乐乐把脑袋靠在小光的腿上,尾巴轻轻地摇着。

他想,这就是他当模特的全部意义。不是被画下来,不是被挂在墙上,不是被很多人看到。而是被记住。被小光记住,被沈念记住,被林之远记住,被每一个看到这幅画的人记住。记住有一条白色的比格犬,在这个世界上,追过蝴蝶,啃过磨牙棒,挂过车底,偷过U盘,救过人,帮过猫,当过哥哥,当过模特。

记住他来过,活过,爱过,被爱过。

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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