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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 4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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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看着高个子脸上的疤,看着他眼睛里的血丝,看着他嘴唇上干裂的皮,看了很久。他在判断这个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他的鼻子告诉他,这个人身上没有恶意,没有谎言,只有一种浓烈的、压不住的、像是什么东西在胸口堵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出口的味道。是悲伤。

乐乐叹了口气。他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灰——在布袋里滚了那么久,他的白毛已经变成了灰毛,耳朵上还沾着一片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枯叶。他走到高个子面前,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然后朝门口走了几步,停下来,回头看着高个子,尾巴摇了摇。那意思是:带路吧。

高个子愣了一秒,然后猛地站起来,眼眶红了。“你愿意帮我们?”

乐乐又摇了摇尾巴。

矮个子在旁边看着,嘴巴张着,半天没说出话来。他大概没有想到,他们用网兜罩住、塞进布袋、扔上车、带到废弃仓库的方式“请”来的狗,在被放出来的第一分钟就答应了帮忙。他大概在想,这条狗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乐乐不是脑子有问题。他是觉得,旺财等不了了。那条黄色的拉布拉多,趴在我哥的床上,闻着我哥枕头的味道,一天一天地瘦下去。它的心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死去。如果乐乐再跟这两个人多计较几分钟,也许旺财的心就死透了。计较可以晚一点,救狗不能晚。

旺财住的地方离废弃仓库不远,开车大概十分钟。乐乐坐在副驾驶座上,系着安全带——对,他系着安全带,高个子帮他系的,虽然手法不太熟练,扣了好几次才扣上,但系得很紧,很稳。乐乐从车窗往外看,看到了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建筑、熟悉的路灯。他离沈念不远,离小光不远,离他的家不远。

旺财住在一栋老居民楼的一楼。高个子打开门,一股浓烈的、混合着狗味、药味、和一种说不出来的、像是什么东西在慢慢腐烂的味道涌了出来。乐乐被呛得打了个喷嚏,但他没有犹豫,直接走了进去。

屋子里很暗,窗帘拉着,灯没有开。乐乐的眼睛适应了一下光线,看到了客厅的沙发上趴着一只黄色的拉布拉多。它的身体瘦得像一张纸,肋骨一根一根地凸出来,在薄薄的皮肤下面形成一道道山脊一样的突起。它的毛脱落了大半,露出的皮肤上有大片的红斑和结痂。它的眼睛闭着,呼吸很轻很轻,轻到如果不是乐乐的耳朵够好根本听不到。

乐乐走过去,在沙发旁边蹲下来,把下巴搁在沙发的边缘,看着旺财。他没有叫,没有舔,没有做任何可能吓到旺财的事情。他就那么安静地蹲着,安静地看着,安静地陪着。

过了很久,旺财的眼睛慢慢地、慢慢地睁开了。它的眼睛浑浊而暗淡,像两颗蒙了灰的玻璃珠。它看着乐乐,目光从涣散变得集中,从集中变得疑惑,从疑惑变成了一种乐乐说不清楚的东西——像是认出了什么,又像是没有认出。

乐乐伸出舌头,在旺财的鼻子上轻轻地舔了一下。旺财的鼻子动了动,然后它的尾巴——那条细得像一根枯树枝的尾巴——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摇了起来。

高个子站在门口,看到旺财摇尾巴的那一瞬间,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没有擦,就让眼泪在脸上淌着,淌过他脸上那道从眉毛到颧骨的疤。

矮个子站在他旁边,用手背擦着眼睛。

乐乐趴在沙发旁边,把下巴搁在爪子上,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他在想,旺财的尾巴摇了,不是因为乐乐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而是因为旺财还记得。记得摇尾巴是什么意思,记得被爱的感觉是什么样子,记得这个世界上还有值得活下去的理由。乐乐没有治好它的病,没有让它吃东西,没有让它站起来。他只是让它想起了这些。这就够了。

乐乐在旺财家待了三天。不是他想待,是旺财不让他走。每次乐乐站起来往门口走,旺财就会发出一声低低的、像哭一样的呜咽声,眼睛死死地盯着他,尾巴不摇了,整个身体绷得紧紧的。乐乐只好又走回来,趴回沙发旁边,把下巴搁在爪子上。

高个子给沈念打了电话,解释了事情的经过。沈念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让高个子哭得更凶的话。“让乐乐在那里待着吧。旺财需要他。小光也需要一个健康的、活着的旺财。”高个子说“谢谢”,沈念说“不用谢我,谢乐乐”。乐乐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尾巴摇了摇。

第三天,旺财吃东西了。不是高个子喂的,是乐乐喂的。乐乐从碗里叼起一块狗粮,放在旺财的嘴边,旺财闻了闻,伸出舌头,把狗粮卷进了嘴里,嚼了两下,咽了下去。乐乐又叼起一块,放在它嘴边。它又吃了。一块,两块,三块,四块。旺财吃了十几块狗粮,然后舔了舔嘴巴,看了乐乐一眼,尾巴摇了摇。

高个子站在旁边,哭得像个孩子。

乐乐觉得,旺财吃东西,不是因为他喂的姿势有多标准,不是因为他选的狗粮有多好吃,而是因为旺财觉得,有人陪着,有人在乎,有人不愿意看着它死。这种感觉,比任何药物都有效。

乐乐从旺财家回来的那天,小光在门口等他。小光穿着小鲸鱼睡衣,头发乱糟糟的,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哭过了。他蹲在门口,看到乐乐从车里跳下来,跑过去,蹲下来,双手搂住乐乐的脖子,把脸埋在乐乐的毛里。

“乐乐,你回来了。”

乐乐伸出舌头,在小光的耳朵上舔了一下。小光的耳朵上有一股眼泪的味道,咸咸的,涩涩的,但乐乐不觉得难受,因为这是小光为他流的眼泪。

沈念站在门口,笑着,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蹲下来,把小光和乐乐一起抱住了。

乐乐把下巴搁在小光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他在想,这次被绑架,是他狗生中最奇怪的一次经历。不是被坏人抓去拷问、折磨、威胁,而是被两个笨手笨脚的男人用网兜罩住、塞进布袋、扔上车、带到废弃仓库,然后请他帮忙救一条狗。这两个人大概是有史以来最失败的绑匪——绑架一条狗不是为了勒索,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请它帮忙。乐乐不知道该觉得好笑还是好气,但他选择了好笑。因为旺财的尾巴摇了,因为旺财吃东西了,因为旺财还活着。这就够了。

晚上,小光睡着之后,乐乐趴在客厅的地毯上,沈念坐在沙发上,一人一狗,安静地待着。窗外的月光洒进来,在地板上铺了一层银白色。

“乐乐,”沈念忽然开口了,“你知道我接到那个人的电话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吗?”

乐乐抬起头,看着沈念。

“我在想,如果你真的回不来了,小光怎么办。我怎么办。”

沈念的声音很轻,轻到像是在自言自语。

“然后我又想,你一定会回来的。因为你是乐乐。你会开门,会偷U盘,会挂在车底下,会咬坏人,会帮人找猫找钱包找战友找走丢的狗。你连被绑架都能变成帮人救狗,你还有什么做不到的?”

乐乐听完这段话,尾巴摇了摇。他想说:我做不到的事情多了。我不会说话,不会写字,不会做蛋糕,不会吹气球。但他没有说,因为他觉得沈念不需要听这些。她只需要知道,他回来了,他没事,他还在。

乐乐站起来,走到沙发旁边,跳上去,趴在沈念的膝盖上,把下巴搁在她的手臂上,闭上了眼睛。

沈念的手指在他的背上慢慢地、一下一下地划着,从脖子到尾巴,从尾巴到脖子。

乐乐在那种温柔的、有节奏的抚摸中,慢慢地、慢慢地睡着了。

他梦到了旺财。旺财站起来了,不是完全站起来,是前腿撑着,后腿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像一座快要倒塌的房子,但它在努力,在拼命,在用尽全身的力气站起来。

乐乐在梦里摇了摇尾巴。

旺财,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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