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光放下绘本,双手捧着乐乐的脸,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乐乐,情人节快乐。”
乐乐伸出舌头,在小光的鼻子上舔了一下。小光皱了皱鼻子,笑了。
乐乐趴在小光旁边,把下巴搁在枕头上,看着窗外的天空。他在想,情书是什么?是写满“我喜欢你”的纸,还是画着心形图案的信封,还是贴着小水钻的红色信纸?也许是,也许不是。他觉得,情书不一定是写在纸上的。小光每天早上醒来,睡眼惺忪地喊一声“乐乐”,那是一封情书。小光每次从学校跑出来,蹲在他面前,双手搂住他的脖子,那是一封情书。小光每次把吃了一半的苹果、啃了几口的排骨、舔了一下的冰淇淋伸到他嘴边,说“乐乐,你尝尝”,那是一封情书。这些情书没有字,没有纸,没有信封,但它们比任何写在纸上的字都真,都重,都暖。
下午,乐乐趴在院子里,面前摆着那三封情书。粉色的,浅蓝色的,红色的。大福趴在他旁边,看着那些信封,尾巴轻轻地摇着。它大概在想,乐乐真受欢迎啊,有那么多狗喜欢他。泰山趴在行军床上,闭着眼睛,但耳朵在转。它大概在想,情书是什么,能吃吗?乐乐觉得泰山的想法很实际,情书不能吃,不能喝,不能当磨牙棒啃。但它们比磨牙棒重要,因为它们代表了别人的心意。心意是不能吃的,但可以收下,可以珍藏,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偶尔拿出来看一看,想一想——原来有人喜欢过我,原来我不是一条没人在乎的狗。
乐乐用爪子在泥地上划拉了几个字:“谢谢你们喜欢我。”他不会写字,那几个字歪歪扭扭的,像蚯蚓在爬。但他觉得甜甜和巧克力能看懂。不是看懂字,是看懂心意。在狗的世界里,心意不需要用字来表达,一个摇尾巴,一个舔鼻子,一个把下巴搁在你的膝盖上,比一千个字都管用。
晚上,乐乐趴在狗窝里,把那三封情书放在枕头旁边。粉色的,浅蓝色的,红色的。小光的那封没有信封,没有心形图案,没有小水钻,就是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折了两折,塞在了乐乐的信封堆里。但乐乐觉得那封最好看。不是因为字写得好,不是因为内容感人,而是因为那是小光写的。小光不会说“我喜欢你”,但小光会写“你是我最好的哥哥”。这六个字,比“我喜欢你”重得多。因为“喜欢”会变,“最好的哥哥”不会变。不管小光长到多大,不管他去了哪里,不管他以后有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乐乐永远是他最好的哥哥。这个身份,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不会因为距离而模糊,不会因为任何事而失效。
乐乐把下巴搁在记忆棉垫子上,看着窗外。月亮很圆,很亮,银白色的光洒在院子里,洒在桂花树上,洒在“乐乐探长事务所”的小木牌上。他的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节奏很慢,很稳,像心跳。
他在想,明天要给甜甜和巧克力回信。他不会写字,但他可以用爪子在泥地上划拉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或者用鼻子在沙地上拱出几条线,或者用尾巴在雪地上扫出一道弧线。那些不是字,不是信,不是情书。但它们是回信。回信的意思是:我收到了,谢谢你,你也是很好的狗。
乐乐把脑袋换了一个方向,耳朵垂了下来,闭上了眼睛。他在梦里看到了甜甜和巧克力。甜甜在草地上跑,屁股一扭一扭的,耳朵竖得直直的。巧克力趴在他旁边,把脑袋搁在他的爪子上,尾巴轻轻地摇着。乐乐蹲在它们中间,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
他在梦里摇了摇尾巴。
谢谢你们喜欢我。
我也喜欢你们。
但不是那种喜欢。
是那种“你是一条好狗,我也是一条好狗,我们可以做朋友”的喜欢。
那种喜欢,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