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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主大病痊愈后,她急切地想要出门。
“什么要求我都可以答应,请你快些带我出门去吧,我实在是太想念脚踏土地的感觉了!”温语嘉忙点头,应和着许平泽,“我很想念城里的美食,那里还有我喜欢的人。”
相处了三四天,这位男性朋友对她并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自然而然的,温语嘉对他的戒心也弱下来了,也大着胆子开始试探他的脾气。
可许平泽好像是没有脾气的下限一样,对她的话全部照单全收,在不影响她的安全下,他应允了所有事。
甚至是揉着他的耳朵睡觉,或者是摸他的肚子这类亲密的事情。
农舍养着一匹马,马槽里面有满满的干草。马认识去城里的路,只要钓着根胡萝卜引着就行,温语嘉坐在板车后面护着乱飞的头发。
秋天的风不规不矩,波奈特上的丝带一直被吹起来,顺着一条小路留下沐浴过后的香味。
身上穿的衣服是有些宽松的。没有坚硬的鱼骨衣和繁杂的绑带,仅仅就是几层舒服的布料。几层布料撑起的衣服却又不缺花样,穿在阳光下转圈是一朵很完整的花。
丽兹会帮她系一列漂亮的反手蝴蝶结,而许平泽会帮她准备一套舒服的裙子。
公主听到有骑马的声音,顺着声音望过去,是几位结伴的骑士,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盔甲。
“前几日,国王颁布了悬赏令,听说公主被野兽掳走了,王子正四处带人寻找野兽的踪迹呢。”
路过的老农妇刚好背了筐苹果经过,语气有些伤心,“可惜了这些苹果,公主再也吃不到了……”
是什么样的野兽,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掳走公主呢?应该是长得像人的“人”吧。
……
小城里有一家特别好吃的甜品铺,里面供应着香酥可口的蛋挞和软绵的巧克力牛奶,温语嘉如愿地买到了一份小食,惬意地卷起袖子坐在窗边吃。
她对现下的状况不了解,但她感觉到了饥饿,作为人类的饥饿感经常折磨她的胃口,让她不得不一次次降低廉耻心,向他提出要求。
反正……反正他也弄得很舒服……
盘子里有一片夹心的番茄,尝起来又软又酸甜,久违的幸福又拥抱了她的味蕾。
许平泽坐在旁边陪她,安静地看着她吃完这份食物,头偏向外面不知道在看什么,温语嘉自顾自地整理着嘴角的汁水,正要慢悠悠地起身——
下一秒,她却被毫无征兆地拉起来,一双热乎乎的手把她安置在窗子下面,熟悉又陌生的脸倏地靠近她,浓烈的体味瞬间将她拉回了这几天的耳鬓厮磨……
温语嘉跪得踉跄,跌跌撞撞扑进他的怀里,一双秀气的眼睛扑闪着,泛着疑惑凑到他耳边:“怎么啦怎么啦?”
“嘘!别作声,你看那是谁?”
许平泽注意到嘴角的那抹红,低低地发声,又妄自将两人间的距离拉近了些,靠近她,扬眉故意擦过她敏感的耳朵,告诉她,“那不是你心心念念的王子吗?”
待公主看清渐渐清晰的身影,顿时忍不住地惊呼一声,又迅速反应过来不能惊动他人,赶紧扯扯他的袖子正要辩解:“你知道我是想去——”
你知道的,从我醒来就和你在一起了。
在这里看到王子,绝不关我的事。
许平泽不愿意放过最美的食物,就那么沉着冷静地伸手过去,继而往前一拉,慢慢地用嘴唇舔去那一抹番茄汁,竖瞳转瞬即逝。
眼里竟翻滚起了难言的情绪。
“抱歉,情难自禁。”分开后,许平泽故作淡淡的向她解释,心里却有些雀跃。也不知怎么了,他竟然变得像一只没成年的狼崽子一样,随时随地都想把身边的伴侣扣在身下,把最宝贵的食物让给她,教授她最珍贵的捕猎能力。
许平泽知晓她的想法,挑趣逗她玩了玩,吮吸净沾着汁水的唇瓣,接着指引她:
“我知道,我知道你想亲手杀了王子。”
……
夜黑风高杀人夜,一夜飞度天鹅湖。
做出这个决定需要很大的勇气,光是提起一把足够割断王子头颅的剑,就需要花上很大的力气。
“如果你想,我可以帮你。”许平泽亮出一排尖牙,恶狠狠地诅咒着不远处的王子。
温语嘉语气淡淡:“请让我自己来。”
大狼磨了几下牙齿,又怕吓到亲爱的公主,默默收起了尖牙,陪公主等在甜品铺内。
甜品铺开在小城的中心,周边也有酒家。
三个时辰前,王子携零星几位属下买酒寻欢,估摸着已经要喝得差不多了。公主换了一件纱衣,梳了侧垂发,歪歪扭扭地走在街上,等着王子喝酒尽兴归去。
这位王子,也可以说是她曾经的未婚夫。城里的所有人都知道,在宴会举行的那天晚上,王子一定会爱上公主。
这似乎是一道铁律,每一位公主都会有一位命定的王子。公主的人生从见到王子的那一面才真正开始,先前所有的学习都是为了扮演好一位合格的妻子。就连最神奇的爱欲,都会被限定对象。
后花园内,王后牵着她的手与王子偶遇的时候,那时盯着她的脸一直不放的,明明是那位高傲的王子。
不会有人知道,为什么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定会对公主一见钟情,为什么童话的高潮一定是公主受到生命威胁,为什么结局总是公主接受王子的求婚。
为什么不能是王子见色起意,用不能说的利益交换了公主,以损人利己的方式得到了名声呢?
想到先前撒在她眉心的一滴血,她就觉得十分有力气,迈着娇柔的步伐走向了朝她而来的王子。
临走前,温语嘉嘱咐身边的男人:“在这等着我,我马上就回来。”
公主是顶天立地的好孩子,公主的剑举得稳又插得准,正是因为这样,才没有让王子死去的时候有太多的痛苦。
把酒寻欢遇红颜,可怜一命呜呼去。
……
死去的王子对温语嘉的生活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但她最近遇见了一些小麻烦。
以她十八年来的见识,突然接受自己的伴侣是一头狼人,还是一点点难接受的。特别是当许平泽整个人变成毛茸茸团在她怀里的时候,心中就摇摆得越厉害了。
光滑顺手的毛简直比床上的丝绸被还要暖和,一整个秋天,温语嘉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不用盖被子,觉得冷了就在床上捞过一条尾巴盖在小腹上即可。
在有限的十八年里,这是她最大胆的一次。
第一次出格地爱上了一位不善言辞的狼人先生,第一次背弃信仰投入自由的怀抱,也是第一次……体会爱的感觉。
爱是重重的,又是甜甜的。
唯一让她有些不悦的是许平泽的兽性,他向往一些血腥的场面,还经常在耳边问她要不要更好的生活。他嘴里所谓更好的生活就是替她解决掉坐在王位上的昏庸国王,替她扫清继承的障碍——
直到温语嘉开始做噩梦,梦到许平泽被骑士抓住接受极刑,连她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珍珠大的泪啪嗒啪嗒地掉在许平泽的手背上,许平泽已经急得想要把话往回收了:“公主,别哭啊,你不愿意就算了。这话我再也不说了,我发誓!”
在早晨的微曦中,温语嘉抽噎地牵住小狼的手,把整颗脑袋埋进他的胸膛,声音闷闷又迟钝:“我只要你陪在我身边,做我们喜欢做的事就够了。”
“别这样,公主。”许平泽哀求她把手抽出来,“你会看到碰到我的脏东西的。”
温语嘉急得要烧他的尾巴毛,哼哼一声咬住他的手臂,模样美得像个妖孽,顿了一会咬着下唇问:“那你怎么还喝我的……”
“小狗乖一点好不好?我想好好疼疼你。”
“我不是狗,公主,我是狼。”
“这样啊——那你的尾巴怎么像小狗一样一直在摇呢?还说你不是小狗,你就是我的狗狗。”
“我真的不是狗。”
“哎呀,狗狗乖乖嘛~”
许平泽:“……汪!”
*
公主可以没有王子,但不能没有忠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