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叔註老子,始成,詣王輔嗣。見王註精奇,迺神伏曰:“若斯人,可與論天人之際矣!”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相关:荣兵日记、至死靡它、楚殿下,臣来迟了!、一个黑场 一条字幕 几年以后、老攻暗恋我多年、雁南归、疾驰出界、当我成为主角团里的圣母系、班里的事、《穆如清风
《曲礼》曰:「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
执天子之器则上衡,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