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月大喜,没过几日便把铺子里的事情交给了孙厨子和除夕,自己则带了宫里的几个下人跟沈云亭去子华城见他朋友,连带着监工羽绒服制作一事。
沈云亭的朋友比他还年轻,通身都是想要混出点名堂的少年气,却不失商人的精明。
精明没什么,最怕的是眼界窄,耍滑头只为图小便宜的,这种人最爱干损人不利己之事,好在这些恶习沈云亭的朋友都没有。
合作谈的很顺利,价格也妥当,双方满意的在合约上签了字。
又过两日,沈云亭秀坊内第一批羽绒服做成了,沈云亭收到消息,第一时间赶往秀坊,要亲自验货。
沈云亭看到那一件件鼓鼓囊囊的羽绒服,用手一抓,谁料羽绒服竟如面包一般松软,一按就陷了下去,等松开手,又慢慢复原。
他还从未见过这样软的衣服,沈云亭一愣,拿起一件披在身上,竟轻飘飘的,恍若无物。
他又出去转了一圈,还特意跑到风口吹风,不仅半点没觉得冷,回来时头上还浮起了一层薄汗。
沈云亭很是满意,不过他身体速来不错,往年过冬也只是在外头多罩件长衫便是,试不出来什么。
若想知道羽绒服真正保暖与否,还得拿回去给她夫人试试。
此时的沈少夫人秦玉英,正抱着汤婆子坐在火堆旁绣帕子。
她揉揉发酸的眼睛,一抬头,恰看到天边一对大雁飞过,无声的叹了口气。
听她娘说,她出生那会儿也是个粉刁玉琢的大胖闺女。
怎奈五岁那年,庶姐嫉妒她受宠,故意将她引到冻成冰的河上抓鱼,还狠心将她推进了冰窟窿里。
她命虽保住了,但自此之后,她的体质就变得非常弱,稍受些风就会咳嗽不止。
秦玉英和沈云亭是青梅竹马,她是个闲不住的姑娘,娘家和夫家也没人拘着她,平生最爱的就是和小姐妹们一起去踏青赏花。
前两天玉夫人、王夫人邀她一周后登庐山赏月,她自是心动不已,但想到自己的身体,要穿着那么沉的棉衣走老远的路还要登山,束手束脚的不知道有多累,她虽不情愿,也只好回绝了。
每年冬天她因此拒绝的邀约不知道有多少,秦玉英又叹了口气,把手里的帕子一扔,只觉得份外憋闷。
正这时,外头有丫鬟通传:“少爷回来了。”
秦玉英脸上划过喜色,抱着汤婆子站起了身,刚走到门口,就见帘子一起,沈云亭大手一挥,不知道往她身上披了什么。
“夫人,快试试暖不暖和?”
秦玉英一愣,边数落他不拘小节,边搁下汤婆子,把衣服穿好。
这衣服外表浅蓝,用金线勾勒了大朵的牡丹,看起来又大气又富贵。
最令人称奇的,是衣服虽看着厚实,但上了身,才知竟比那鹅毛还要轻便。
秦玉英听沈云亭说故事般讲过生意上的事,笑着问他:“这就是风林小妹说的那什么羽绒服?”
沈云亭点了点头:“那小妹说羽绒服比棉衣还暖和,走咱们出去转转,看看这衣服当真如她说的那般好?”
转头又吩咐丫鬟:“将夫人常穿的棉服拿上”,若秦玉英半道感到冷,也好有个披的。
夫妻俩沿着花园慢慢的走,见时候尚早,秦玉英就央着他陪自己上街逛逛。
沈云亭自然点头,走到半路,他下意识给秦玉英暖手,以往每到冬天,秦玉英的手总是冰凉的,可今日一摸,却热乎乎的跟个小暖炉一样。
沈云亭愣了一秒,这才反应过来是羽绒服的功劳,脸上不由自主就露了笑。
秦玉英一出门就撒了欢儿,左一件右一件的买了各种东西,逛了半个时辰才回了家,等到了屋里,她下意识拿帕子擦汗:“哎哟热死我了……”
说到一半,她骤然顿住,刚才光顾买买买了,她都忘了自己出门的本意,现在骤然想起,她不由自主将羽绒服摸了又摸。
现在可是冬天,是冬天啊!不是夏天,别说热了,她都多少年没有在冬天感受过那种身体从内而外的暖和感了。
而且这一趟逛街下来,她半点都没觉着累,也没有任何束缚不适的感觉。
这羽绒服可真是个大宝贝,秦玉英忍不住心中赞叹,有了这般又轻便又暖和的羽绒服,这个冬天她终于不用憋在家里发霉了。
秀坊内,林星月检查了每一件羽绒服,并没有针脚里露毛的情况,只有少数羽绒服的羽绒铺设不够均匀。但第一次能做成这种模样,已经很不错了,剩下的就是熟能生巧。
林星月要来纸笔,随手画出连帽,可拆卸毛领等几种款式,之后穿着沈云亭送她留作纪念的羽绒服,暖暖和和的回风林了。
解决了进肉的事,林星月开火锅店的事也要提上日程。
林星月在酒楼一露面,杨记原先的小伙计苏喜就乐呵呵的赢了上来。
先是热了汤婆子塞到她怀里,接着夸她衣服好看,再夸她皮肤白,一看就是个会来事的。
林星月的目光粗略打量一圈四周,酒楼中桌椅齐备,装潢精致,并不用她额外添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