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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 1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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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的德克萨斯,气候已经够凉了,但比起北方的严寒,这儿还算能忍受。

我在通往墨西哥边境的公路边上找了份活儿,一家孤零零的公路商店的店员。这地方偏僻得连地图都未必乐意标清楚,娱乐活动更是奢望,正经人谁愿意待这儿?可对我这样一个既没固定住处、兜里又比脸还干净的流浪汉来说,简直是天上掉馅饼。老板本尼甚至还允许我睡在仓库里,打个地铺就能解决住宿问题,更棒了。

我猜本尼愿意雇我,多半是因为我这张经过一个多月风沙洗礼的脸,配上没工夫打理、只好扎在脑后的长发和勉强用刮胡刀收拾过的胡子茬,看上去还挺像那么回事——像个老式西部片里能扛事的角色,起码不像个会轻易卷款跑路的家伙。

白天的大部分时间,我就守在收银台后面。店里有一台收音机,总是放着些乡村音乐或是新闻广播,斜上方还有台给顾客解闷的电视机,但从我坐的位置看过去挺费劲,通常也就是听个响儿。要是真想看清画面,我得特意绕到柜台外面,像那些偶尔停下来歇脚、蹭空调的过路客一样靠在货架旁仰着头看。但我宁愿窝在椅子上打盹,也懒得动那个劲儿。

我的工作说起来简单:早上指挥送货的卡车卸货、清点仓库库存、把货架补齐、收钱找钱,剩下的就是漫长又无聊的看守时间。得留神进出的客人,提防手脚不干净的小偷,或者更糟的——持枪的抢劫犯。本尼在我来的第一天就紧急培训了我怎么用那把镇店的双管霰|弹枪,那家伙的后坐力猛得吓人,差点把我旧伤未愈的肩膀给震脱臼。不过,我上手出奇地快,连本尼都有点惊讶,只花了一个多钟头就放心地把店(连同锁在保险柜里的枪)交给了我。

他叮嘱我,万一真碰上亡命之徒,来不及报警又不得不反抗时,就用那家伙招呼;最坏的情况,还是保命要紧,乖乖交钱。我当然更不乐意看到那种场面,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幸好,上班快一星期了,除了几个买啤酒和香烟的卡车司机,还没遇到什么真正的麻烦。也许是因为这地方实在太荒凉,店里也没什么值得大动干戈的值钱东西,更别提收银机里的现金每天关门时都会被本尼带走。

我通常值白班,傍晚下班后,如果还有精力,会骑着本尼留给我代步的那辆旧摩托去附近的小镇兜一圈。但我不敢乱花钱,穷日子过怕了,连酒吧的门都不敢进。大部分时候,我的生活就是起床、卸货、理货、收银、打盹,周而复始。唯一的调剂,可能就是常来巡逻的警察厄尔。

厄尔警官第一次见我时,盘问得那叫一个仔细,从哪儿来的,家里还有什么人,有没有女朋友,开什么车……他那口浓重的德州口音,我得聚精会神才能听懂七八分。不过接触多了也就习惯了,德州人说话就那样,嗓门大,语调起伏夸张,听着像质问,其实很多时候并非针对个人。

他现在差不多每天都会开车过来一趟,进店先提提皮带,然后跟我唠上半天附近的闲话,比如嘲笑只有那些“脑子坏掉的嬉皮士”才爱吃的墨西哥卷饼,或者谁家的傻小子居然考上大学了——接着就会话锋一转,问我有没有上过大学。我要是读过大学,还能沦落到这儿看店吗?当然,这话我没说出口,只是含糊地应付过去。接着,他通常会借口“上个厕所”,出来时买上几包烟或者一瓶酒,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说实话,他有点像只定时出现的老苍蝇,有点聒噪,但你不好赶他走,因为他没什么恶意,而且真要出了事,他确实是能指望上的帮手。

托厄尔警官孜孜不倦的“熏陶”,我说话偶尔也带上了点德州腔,但还不至于掩盖我外来者的身份。我每天大概七点起床,就在店里的卫生间简单洗漱。既然住在店里,打扫卫生“自然”也归我管——这么一想,我当初谈的工资是不是有点低了?我每天都祈祷客人别把马桶弄堵,可这事儿似乎总避免不了。来人越多,马桶堵塞和我遭殃的概率就越大。我盘算着下周得跟本尼谈谈加薪的事,不然就去镇上找个报酬更合理、还不用通马桶的工作。

这天早上,送货的卡车来得特别早,六点半就把我从地铺上吵醒了。我揉着眼睛,打着哈欠推起仓库的卷帘门。门外风沙有点大,迷得我一时睁不开眼。还没等我完全清醒,卡车司机已经熄火跳下了车。

来的是一辆彼得比尔特389大卡。司机穿着件带绒的旧深色夹克,头上戴着顶鸭舌帽——在牛仔帽盛行的德州,这倒有点少见。他身形壮实,看着不像平时固定来的那个司机德怀特。他手里拿着个夹着硬纸板的册子朝我走来。

“德怀特呢?”我一边活动着睡得有些发僵的肩膀,一边问他。

“车抛锚了。我替他送这趟。”司机的声音低沉,像是从胸腔里发出来的,带着一种我说不清是哪里的口音,反正不是德州味。他把册子递给我。我接过来翻看了一下,上面列着主要是酒水之类的货物名称和数量,得核对清楚。我跟着他绕到车尾,他利索地打开货厢门,里面堆满了纸箱与啤酒箱。

“这趟的报酬怎么算?”我随口问了一句。

“我会跟德怀特结算。”他言简意赅地回答,看来不是个喜欢多话的人。跑长途的司机大多如此,得是那种耐得住寂寞的人才能干,像我就干不来。

我合上册子。“明白了。怎么称呼?”

“锈钉。”他答道。这听起来不像个真名。

我告诉他我叫亚当,是新来的店员。他“嗯”了一声当作回应,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他脱掉夹克,随手扔到旁边容易够到的地方,露出背心下结实的臂膀肌肉,然后转身敏捷地爬上车厢开始卸货。

我回到仓库,放好册子,推来一架手推车,准备帮他搬运。反正货物没卸完、核对清楚之前,我也没别的事可做。他扛起沉重的箱子,稳健地跳下车,把箱子码放在我的手推车上,我再用力把车子推进仓库里摆放整齐。卸货时,我始终注意着不让左肩承受太大重量,那里被沃伦谷镇的狼人咬穿的伤虽然好了大半,但我还是不敢大意。

来回搬运加上核对,差不多用了半个小时。锈钉的额头上已经冒了汗,我也觉得身上热乎乎的,但还没到要脱外套的程度。他倒是好像不怕冷似的。我走进店里,拿了块抹布擦擦手,然后从货架上取了瓶常温啤酒,用开瓶器打开,又走出去递给他。

这时他已经摘下了帽子,放在夹克上面,露出被汗水打湿的板寸头。他看了我一眼,似乎有些意外,然后接过啤酒,低声道了谢,仰头就喝了起来。

也许是受了厄尔警官那种拉家常方式的影响,我也很自然地找了个话题:“怎么会想到干跑长途这行?”

“兴趣。”他回答得干脆利落。

我挑了挑眉。这兴趣可真是别致。

“你呢?”他转过头,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才继续问,“你看上去不像是会安分坐在收银台后面的人。”

我双手插进裤兜,耸了耸肩。“之前是个穷游的背包客,现在嘛,只剩下‘穷’了。”

他点了点头,没再多问,继续喝着啤酒。我看着他一口气喝掉大半瓶,突然想起他是个司机,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下意识地摸了摸后脖颈。“呃……给你酒喝,不影响你待会儿开车吧?”

他嘴角咧开一个几乎看不出的弧度,“这玩意儿对我来说跟兴奋剂差不多。”

他喝得很快,瓶子很快就见了底。他晃了晃空酒瓶,我主动伸手接了过来,打算拿回店里和其他空瓶一起回收。

“你左手有伤?”他突然问道。

我握着酒瓶的手顿了一下,有些惊讶:“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正看着你呢(I've got my eyes on you)。”他说道,语气里似乎带着点双关的意味,然后目光专注地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见我没太大反应,他又补充了一句,声音比刚才更低沉,近乎自言自语:“你推车的时候,主要用右肩发力,左肩一直收着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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