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语凉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转头嘴角下撇,认真得像一个专业的商人:“五十万。”
“五十。”
“五万。”
程和欢情绪都挂脸上,对他俩的幼稚行为明显有些无语。
邹煜安一副看戏的表情,已经嗑了一小摊瓜子,津津有味。
乐队的歌声在此刻进入高潮,盖过了他们“拍卖”的声音,灯光和音符一起闪烁在酒杯杯壁。
“我还有会,得先走了。”程和欢抬起酒杯和对面两位好友干杯,一饮而尽。
“好,”颜语凉倒了一杯血橙色的鸡尾酒,被甜得一齁,“谁点的,这么甜。”
“程和欢。”廖寻桃见颜语凉不喜欢,立马就把锅甩了。
“我还没走呢。”程和欢用食指的第二个指节敲敲桌子。
邹煜安倒的是跟颜语凉一样的酒,尝一口被齁得一激灵,一听这锅扣到程和欢头上了,佯装惊奇道:“想不到霸道总裁还有这等爱好,喜欢小甜甜?”
廖寻桃突然觉得程和欢敲桌子的手还挺好看,让颜语凉和邹煜安轮流敲,看看谁的更好看。
两个人不乐意,她又把矛头对准了于知,于知没法子,他师傅也不顾他,只好听话地敲了五分钟桌子,最后换来桃姐一句:“没想到程和欢那双手还蛮好看的。”
“那你下次给他剁了,装自己手上。”颜语凉出主意。
廖寻桃一听,欣赏了十秒钟自己纤细雪白的手指,指甲盖上做着精致的半贴美甲,臭美道:“那还是我自己的更好看。”
这群人是颜语凉认识最久的朋友,互相之间的事几乎没有不知道的。他们是同所高中的同学。廖寻桃是颜语凉同班的,邹煜安和程和欢是楼上理科班的。
高中的时候两个班相同的老师很多,当时就对彼此的名字耳熟能详,当年一起考到北京的时候,因几次活动和比赛联系起来,来来回回几次四个人就熟起来了,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七年。
廖寻桃和程和欢毕业后没有继续进修学业,一个做了全职作者,一个家里有分公司在北京安安心心地做小老板。
颜语凉和邹煜安考了研,还在北京,几个人经常约着见面吃饭喝酒。
廖寻桃和颜语凉都是写网文的,颜语凉从高中开始就签约写作了,学习工作两不误,廖寻桃当年知道后当场就成了迷妹,听说他是言不言后,更是被迷得找不着北。但凡有人忤逆言不言她都会视为眼中钉,比如那个什么玩意儿矜持好。
网文作者进行创作的方法有很多,廖寻桃是最典型的亲身体验型,不谈恋爱就写不出好看的小甜文,但是她又是招烂桃花体质,谈的对象一个比一个逆天,眼光一个比一个差,这几年谈的对象都可以出一本《渣男手册》。
她几乎每次失恋分手都会约着这几个好朋友来酒吧一聚,喝酒也不喝度数高的,光逮着漂亮的喝,拍一万张照片发朋友圈。
廖寻桃现在这个前男友谈了快两个月居然劈腿了,她眼睛哭得红红的,酒喝得多多的,跑厕所跑了三次,第四次回来的时候邹煜安终于发现了猫腻。
“桃子,你今天有点夸张了吧。”
于知正在敲电脑改颜语凉给的修改意见,听见这话偏头去看廖寻桃,只见桃姐不知道哪来的包袱干净利落地补好了妆,脸上不像之前那样黑一块红一块,现在大眼睛长睫毛红嘴唇精致得像个瓷娃娃,泫然欲泣的眼睛都成了加分项。
“唉——”廖寻桃叹了口气,见对面三个人都盯着自己,露出一副懊恼的表情坐下来,解释说,“吧台那边有个帅哥,超帅的,没谈过那个类型的。”
“你去搭讪了吗?”
“去了啊,人家一句话都不跟我说,看都不看我一眼。”
颜语凉回头看了眼吧台,那边人不多,酒保正漫不经心地擦着杯子,乐队现在在唱摇滚,现场很燃很炸,吧台边的暖光却好像未被音乐惊扰分毫,各式各样的酒瓶一字排开安安静静地待在橱柜里。
“我去点杯酒。”颜语凉起身。
这个小酒馆他经常来,也常常来柜台看调酒,认识这家酒馆很多调酒师。
颜语凉靠着吧台,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摊在暖光底下的菜单说:“小新,来一杯golden dream。”
这位叫小新的调酒师把袖子往上卷了一些,对颜语凉微微一笑。
颜语凉很喜欢看调酒,他看着小新把酒液和果汁倒入雪克壶,缓慢而用力地摇着,最后过滤进一只马天尼杯里,金黄得如同琥珀的颜色,剔透的冰块坠入,迷人地漾起一点水花,调酒何尝不是一次艺术创作。
他喜欢漂亮的物什,会通过漂亮的东西来获得灵感。
如果小说主角因为一杯精致的酒而相遇的话,也是一个很不错的开局。
而且今天还是七夕。
有些老套但确实很浪漫。
颜语凉慢吞吞地想。
“你好,要一瓶诱惑7号。”
一道磁性的男低音在身侧响起。
正在沙发上因搭讪失败生闷气的廖寻桃抬头正要和邹煜安说什么,却看到刚刚搭讪的帅哥绕了一圈路走到了离他六七米远的颜语凉身边。
廖寻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