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没听说过这么一号人!
“血族的贱民亚历克斯,我现在叫这个。”陌生的吸血鬼说,换回了现代的用词风格,“‘鲜血’可容不下这么多尊贵的头衔。”他已经走过了水,踏上岩石地。
亲王的意思是让我记住他的脸。我仔仔细细打量他,越打量越觉得震惊,因为——我活了快八百年,头一次看到有人美到能和亲王比肩!
他的头发和亲王一样金,眼睛和亲王一样蓝,脸和亲王一样,超级无敌漂亮。和亲王一样,他偏于柔和的五官轮廓虽然不至于在他穿男装时叫人误会他的性别,但如果他穿女装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怪异。任何款式、任何类型、任何风格的衣服穿在他们身上都是引导人们发现他们的美的崭新一面。是外物来衬托他们,而不是他们在衬托外物。此刻,他穿着一件领口和袖口都脱线了有毛边的衬衫,套着一件打着补丁的皮质马甲,下面的裤子虽然看着比上面的衣服新点但是左膝盖上破了个洞还没补,脚上那双皮鞋鞋头没了于是直接被绳子绑了绑改成了凉鞋穿。要是换别人穿这些破烂在身上,多少会叫人觉得这个人狼狈落魄,可要是这个人穿,却只会叫人觉得他真是品味不俗,别具一格。
亲王虽然总是显得那么漫不经心,任性随意,但他不会让自己看起来一团糟。他永远让自己看起来精致优雅,完美无瑕。他最失态也就是我捅他的那次……哦,还有上次我咬他脖子……说起来上次在森林里我让他衣服浸了那么一大片血,后来在艾罗重新见到他,他身上没有血,衣服是干干净净的……他老人家是换了一套一模一样的衣服还是说他亲自把衣服洗了……应该是前者吧!我觉得他这种养尊处优的混蛋根本不知道衣服该怎么洗!!!
不过现在,看着亚历克斯,我知道了亲王如果把自己弄得一团糟,不再精致优雅不再完美无瑕是什么模样:还是会这么美。
亚历克斯的脸不是没有瑕疵,他的左眉被一条小小的伤疤截断了,但这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个瑕疵,只会让人觉得这条伤疤暗示他过去的传奇让他更美了。他那头金发随便扎了个马尾,扎得非常敷衍,好几绺微卷的发丝在耳边垂着,但这看起来一点都不凌乱,只会让人觉得这样梳头彰显他的不羁让他更美了。不管他怎么做,让自己变成什么样,都只会让人觉得他更美了。这就是这样的美的无可挑剔之处:你说不出改善的建议,他们的此时此刻就足以令你瞠目结舌,惊叹人间竟能出现这样的神迹。
美丽的吸血鬼在我们几步之遥外站定。我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打量我。
罗谢斯有操控水的天赋,这个吸血鬼看上去对水的操纵比罗谢斯还更胜一筹。他身上没有水痕,简单扎成马尾的金色卷发垂在脑后看起来相当蓬松。我们吸血鬼转化子嗣,越早出生的继承的黑暗天赋越多,力量越强,越晚出生的继承的天赋越少,力量越弱。但是每个吸血鬼在被转化时都会觉醒一项崭新的黑暗天赋,不是来自于长亲,有些可能还正好克制长亲的天赋,让这个吸血鬼有机会凭自己的力量弑杀长亲。而亚历克斯,他是罗谢斯的长子,年龄起码有数十个世纪,是够格进元老院被尊称为长老的古老而强大的怪物。毫无疑问,吸取了罗谢斯所有力量的科罗洛不是他的对手。至于我……我七百年前可能还有一战的资格。现在……哈哈……反正我一个人的话,刚才第一秒就被他偷袭得手了。
啊啊啊啊反应这么迟钝!这样的我怎么妄谈杀亲王!!!
“您好,辛西娅公主。”亚历克斯开口对我说,“虽然您不认识我,但我一直知道您——里特岛祈望着她最亲爱的公主已有足足七百年。现在,我终于可以把我那个名不副实的‘王妃’头衔摘掉——‘鲜血的王妃’,辛西娅,这是厄尼斯特给你留的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