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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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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心事,是只能交由自己一个人知晓的。

连老天也不能知道。

回家飞快戴上浴帽洗了个热水澡,我蜷在柔软的被窝里,拉了拉被子堆在下巴下面,望了会儿漆黑的天空,最后将视线移动到了飘窗上放着的一支未拆封的口红。

银色的包边借着微薄的灯光反射得通亮,我伸手把它抓在手里仰面举了起来。

今晚的我,似乎是吓到了终晚,之后的一路,我们互相都不发一言,直到来到楼下。

积压已久的心绪模糊起来发泄,它来得突兀,我不知怎么同对方解释。

因为就连我自己,还剪不断理还乱。

音乐勾起了我的一些回忆,也不是什么不太好的东西,却是在一些程度让我又开始有些不知道如何面对我自己。

护手霜在临分开的时候,我犹豫再三还是匆匆忙忙叫住要回房的终晚,给了她。至于这支口红,我蓦地觉着有些唐突,便当无事发生自己扣下了。

说起来,回房间的时候,终晚还回望了我一眼,估计在她眼里,我有些奇怪——听一首歌就能听哭的人,是挺奇怪。

枕头边还在充电的手机发出震动,我把口红放下翻来个身探出手拔下充电线,看了看,是宋晗发来了消息。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几个我挂念,或者挂念我的人,她算一个。

宋晗和简鹿一样,我们是高中同班同学,但和相当部分关系亲近的同班同学不同,至少在高中三年,我们的关系绝对没有好到如今天南地北还能一周聊上几句。因为那个时候的宋晗觉得我独来独往,不太好相处,直到毕业前夕,我们意外当了同桌,她才发现是她想太多,其实我挺热情,除了有点傻。

时至今日,我也不太懂她对于热情的定义,总觉得她可能对于热情有些误会,但即使是误会,我也觉得这个误会挺好。

四年前,我前脚离开了景疆,两年后宋晗后脚研究生毕业进了景疆一家设计院。

于是都工作了,我、她以及简鹿,关系亲密,却依旧只能和读大学一样靠过年这样的节假日间隙,忙里偷闲地见面。

一场考试,果真让我们天南地北。

这会儿她才下班,错过了地铁在坐车回家的路上,恐怕没想到我还醒着,文字里也都是写有的没的单方面吐槽工作。

我等着她五六条消息弹完,估摸着应该不会再发,给回了一个抱抱的表情包。

果真,吓了宋晗一跳。

想着脑海里,对方吃惊的神情,我嘴角上扬了些。

「你怎么还没睡?」

「有些睡不着」我打字道。

「出什么事了?没事吧……」

说着宋晗就要打电话过来,我怕被听出什么,挂掉电话,只发消息扯了个聚会之后去K歌结果兴奋太过,失眠的谎。

「你还K歌?你不是五音不全吗?二木老师。」

宋晗这张嘴拆桥起来真是一点不留面子,我瞧着她一连串发的哈哈哈和挤眉弄眼的表情包,有些无可奈何。

虽说我确实五音不全,也没去过几次KTV,但是好歹我也学过几天音乐,就当是去听歌蹭吃喝总不可以啊。

唉……早知道就换个什么说辞了。可失眠的借口,似乎也找不到其他什么了……

「骗你的,去喝咖啡了,有些业务。」我回复道。

「这还差不多,我说你怎么可能去K歌……工作还顺利吧,最近。」

「嗯,挺好。」

新换的枕套和被单都是细绒款的,睡着睡着就容易往上跑,我揪着枕套角下方往下拉了拉,感觉脖颈舒服了些,捧着手机又翻了个身。

「那你今年过年回来吗?」

去年春节,是我二十多年头一遭没有在春节回家,我找的借口是抽不开身要去申城出差。实际上是因为之前和家里通电话的时候又闹了矛盾。

今年清明我倒是回去了一趟,可结果又是应了那句“远香近臭”的老话。

我想和和气气在家里,但又做不到父母心里想要的那种样子。我们也还在远方互相挂记对方的身体健康之类,却又已经有了很大的裂缝。

「阿鹿她回吗?」

「就四十分钟车程,她肯定回。」

「那今年一起回老家放烟花,你记得占位」

「占位……你今年,说定了啊,你可得回去……不许加班失约。」

「嗯。不过……」

「不过?」

「你先把你的行程能定下来再说,我哪有你班多。」

「二木!」

我还坎坎呢,瞅宋晗吃瘪,笑着和她说休息了,道了晚安,却又坐起来下床走去了书桌打开了台灯。

书桌还没来得及打理,有些灰。上放着几本书,一叠空白的稿子,还有两支笔。

我把东西拿起来,又从架子上的湿巾里抽了一张纸擦了擦。

写日记不是我一向以来的习惯,至少读大学的时候,留下的两个所谓日记本,不过是刚刚翻开了两页,动了两笔。

全都浪费了。

直到现在也是偶尔心血来潮,写一写,与其说是日记,还不如说是寄给未来想要回味过去的自己的信。

像是游戏冲关之前的一个存档。

区别在于,可能再也不翻开,可能也无需翻开。

元旦的假,我找左栗姐调开了,准备好好缓缓。

师父言澜和她合租在一起,应该是听她说了,还打电话来问,我是不是淋雨感冒了。我没有感冒,精神基本通过纸笔宣泄后也几近恢复了。

这一觉,我舒舒坦坦睡到了临近中午。

我拿起放在柜子上的钱包看了看里面的现金,抽了两三张红色的揣身上,打算下楼去一趟市场把空落落的冰箱填满。

“林岸!”

伴随垃圾落桶里发出闷响,我茫然地转过头,还以为自己幻听了。

终晚小跑着过来问我去哪里。

我挑了挑下眉,不知道终晚是什么意思。

“去市场买点菜。”我道。

“那一起吧。”她向我邀请说。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次其实不是偶遇,而是“蓄谋已久”。

这是我第一次进终晚家,穿鞋站在灰色的鞋垫上,不知所措。

回家还没把东西归置清楚,我就被叫了过来。

说要不一起吃个饭。

“那个有鞋套吗?”我局促地问道,

“不用换鞋直接进来就好。”

“啊……”

我谨慎地瞄了眼前方光滑干净的木地板,最终还是没直接踩进去。

木地板,搞脏了怕是会很难打整吧。

“你等我一下。”

“嗯?”

我转头跑出去打开了对门,拿了我自己的拖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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