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多晨已经忘记自己和付见阳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了,只记得在很小的时候,自己被妈妈带到了一户陌生人家的门口,门口站着一个男孩,把眼睛睁得很大,直勾勾地看着他。
他也不记得自己的妈妈和男孩的妈妈说了什么话,因为那时他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像有石头压在胸口,堵得他想哭,但是自己又不能比妈妈先落下眼泪。
他也记不清自己难过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妹妹确诊了白血病,还是因为爸爸妈妈要带妹妹去大城市治病,不得不把自己托付给陌生人。
那时候的他不知道什么是迫不得已,只知道往后的日子很可能都要在一个陌生的家庭度过,明明都是爸爸妈妈的孩子,为什么自己却要被抛下?
他也知道妹妹的病情不能再拖了,他也很懂事,道理他也明白,但是一股情绪还是从脚底蔓延至全身。后来他才知道,那种说不清的情绪,叫“委屈”。
他小小的手指紧紧攥着衣角,目光盯着自己系得整整齐齐的鞋带,一句话也不说。直到妈妈突然哽咽出声,蹲下身把他抱住,泪水打湿了他的脸。
妈妈在他耳边断断续续地说了很多话,可当时他几乎一句都没听清,只记得几句——
“爸爸妈妈真的很爱你,很对不起你……你一定要乖乖的,爸爸妈妈很快就会回来接你……”
说完,大门在他身后“咔嗒”一声关上,妈妈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直到消失不见,四周只剩寂静。
那一刻,周多晨心里的一扇门似乎也跟着合上了。外头没有声音,只有他的心里在悄悄下雨。
“阳阳,这是周多晨,妈妈高中同学的儿子。”付见阳的妈妈名叫张小梅,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性,在周多晨的记忆里,说话总是温温柔柔的。
话音刚落,一个洪亮的童声像机关枪似的扫射整个屋子:
“我知道!前几天你就和我说了,还说他吃不了辣椒,喜欢吃甜食,所以今天上午我就跑去路口的小卖铺买了很多糖果。”
“还喜欢看书,但是我不爱看书,没几本书,所以我去给书店的奶奶打扫了一下午的铺面,她借给了我好多在顶楼卖不出去的书,她还说现在的小孩已经不爱看书了,叫我好好珍惜。
“我说我也不爱看书,但是我家里几天后会来个很爱看书的朋友,奶奶让我要好好珍惜这个朋友,我说那肯定的,所以我把所有的书全都搬了回来,共来回跑了四趟了!我觉得我力气还是太小了,不然我肯定能一下子全部搬完,所以我以后还要多吃点——”
“好了好了,话真多,快带多晨去认识认识家里,虽然家里很小,但是毕竟多晨才刚来,还要一起生活很长时间,还是要带他认识下家里,比如你的房间。”张小梅打断了这个话多到无敌的儿子。
付见阳一听到自己的房间,更来劲了,抓住周多晨的小手就往自己房间带,但是到了门口又站住了,犹豫了一下,最后选择先不进去,带周多晨先去认识了厕所。
付见阳:“房间要留在最后才看,因为那是压油。”
“……那个念轴,压轴。”周多晨轻声更正。
“哇,这个词我昨天才刚学,你已经懂了,是因为你爱看书的原因吗?妈妈说你很聪明,以后我不懂的问题都能问你,你可以教我吗?还有你眼睛好漂亮,好大啊!刚刚阿姨的眼睛也很大,但没你大……”
付见阳说着,仍紧紧拉着周多晨的手。
周多晨心里有些不适应,毕竟才刚认识,便试着把手往回抽,但付见阳完全没察觉,他似乎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压根没注意到周多晨脸上细微的抗拒。
“好吵啊……”周多晨低着头在心里暗暗抱怨着,边界感让他本能地想要保持距离,但想到自己从今天起就要寄人篱下,他只能把这份不自在默默吞下去。
“你看,这是我们家的钟!”付见阳拉着他,兴致勃勃地指着墙上的挂钟,“妈妈说这是我爸爸留下的,是个月牙的形状,旁边还有一个圆圆的钟表,月亮底下有几颗小星星,晚上月光照进来,它就会闪闪发光,就像真的星空一样!”
付见阳边走边介绍着,像个小小的讲解员,家里原本平凡的物品,在他嘴里却都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门上的划痕是他的成长记录;茶几上的缺口是他小时候捣蛋时撞出的印记;窗户是妈妈最喜欢的位置,可以吹到风、晒到太阳……
大多数时候,付见阳的话题又会绕到父母身上,他在讲起这段过往时,眼睛总是亮晶晶的。
“虽然爸爸现在不在我们身边,但我觉得他其实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和妈妈。”
或许是付见阳真的如他的名字一样,周多晨总感觉有一束光在指引他往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