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周,沈雁落心情相当不错,除了用拐杖不方便下楼之外,其它果然如初升的太阳般,崭新又明媚。
何况拐杖也在她强大的学习能力调度,和一天两夜的练习驯化下,用得逐渐得心应手。
太阳淹没于地平线,黄昏的光染尽层层叠叠的绿叶,紧接着是泼墨一样的黑,路灯下的树影在水泥路面上随风摇曳。
放学铃响起的时候,萧枳告诉了沈雁落一个消息——自己这周应该不会回宿舍住了。
沈雁落美好的心情戛然而止,终究还是随太阳落了山。
但这萧枳也没办法。
周六回到家,爸爸因为工作应酬还没回来,妈妈便把萧枳拉进房里,跟她说:“最近我出去转,看见有家超市在招会计,挺合适的,我想着阳阳也大了,所以打算先去试干一周。”
“好啊。”
萧枳觉得这是件极好的事情,只是不明白妈妈特意跟自己说这件事是什么意思。
八年前,妈妈因为怀上阳阳辞职,便一直在家里带孩子,一年前有考虑过再出去工作,可因为年龄大了,适合的工作并不好找。
“不过工作的地方太远,我没法送阳阳上学,你弟弟情况特殊,身体本来就不好,最近又感冒了,所以你……”
所以你干脆别住校了,帮忙照顾一下弟弟吧。
未说出口的话萧枳心知肚明,本来听见妈妈找到合适的工作她还挺高兴,以为自己是妈妈愿意第一个分享喜悦的人,可倒头却发现,原来只是有求于自己时,才会放软语气,像个母亲一样和女儿心平气和地坐在一处。
虚伪的关心让萧枳火冒三丈,可她从来不是大哭大闹的性格,所以当妈妈用温柔的眼神望着她,轻轻抚摸着她的手背,一脸欣慰地对她说:“我们枳枳最能干了,帮忙接送弟弟肯定没问题吧。”
“……”
“好。”萧枳说。
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在萧枳身上却总是失灵。可她偏偏又喜欢吃糖,贪恋甜蜜,所以只能尽可能用其它手段,来换取那少得可怜的甜头。
-
“我妈找到了新工作,让我先回去一周。”
这是萧枳第一次给沈雁落的解释。
“我妈工作确定了,让我干脆直接办走读。”
这是萧枳一周后给沈雁落的解释。
仿佛在给沈雁落下最后通牒,独属萧枳和她的晚间二人间正式解散了。
但沈雁落不理解的是,家长工作了会更忙,不是更应该住校吗?
可当沈雁落想到萧枳还有个弟弟后,又觉得一切都解释通了。
“所以你妈妈是想让你回去帮忙照看你弟?”
“不完全是吧。”萧枳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和沈雁落说实话,“我弟都7岁了,其实不需要我怎么看,而且他挺听话的。”
“那就更没理由让你走读了。”
沈雁落得出如上结论。
“但是吧……”
该怎么和沈雁落解释呢,沈雁落是大城市来的独生女,萧枳想他的爸爸妈妈肯定非常爱她,就像万心悠那样,她们是没办法完全理解自己无奈和求全的。
他们永远无法完全共情你的苦难与挣扎,即使是很好的朋友。
而且在萧枳看来,朋友越是真心,就越不应该将自己的苦难带给她,因为她知道真心有多难能可贵。
真心未必能换来真心,有些厌恶就是与生俱来的。
“但是吧,他毕竟也才7岁,一个人在家我爸妈肯定不放心。”萧枳说。
“不过你放心,我真不完全是因为我弟,主要是家里的床宽敞,睡得舒服,洗澡洗衣服什么的也方便。”
解释得似乎极有道理,可沈雁落也不是傻子,“既然住寝那么不舒服,那你之前为什么还一直住?”
和沈雁落坐同桌快两个月,受到沈大学霸的熏陶,萧枳的脑瓜似乎也转得比之前快多了,她反问:“那你呢?难道寝室会比家里舒服吗?”
“我……”沈雁落竟一时无言以对。
寝室当然不舒服,但我这不是想找个伴儿一起住么。
……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便到了五月下旬,沈雁落的腿已经完全好了,不再需要拐杖,除了下雨天膝盖偶尔会感觉到痛。
寝室条件本就艰苦,没有人一起住,连最后一丝乐趣都荡然无存。沈雁落一个人住了几天后,还是决定搬离,同时向学校提交了晚修离校申请。
高二的晚修不上课,纯自习,由各科老师轮流坐班,学生在校完成当天各科布置的练习。
所以理论上来说,学生们是可以选择回家完成作业的。
可实际上,申请晚修离校的条件极为严苛,学校呼吁学生留校上晚修,一方面起到一个督促学习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学生的安全着想,留在学校方便管理。
因此家长们通常也不会同意自家孩子不上晚修,但那种特别自觉,特别让人放心的孩子就另当别论了。
而沈雁落恰恰属于这种特别自觉,特别让人放心的那类稀缺品种,也就是大家口中常说的,“别人家的孩子”。
沈雁落的晚修离校申请批得很快,早上交得,当天晚上就给她办好了出门条。
下午放学铃一打,她利落地背起书包,站在书桌边催促萧枳,“走不走,快点!”
还在磨蹭着收东西的手突然顿住,萧枳愣愣地抬头,看向心情似乎不错的沈雁落。
“沈雁落,你要跟我一起回家吗?”
还没过年呢,但此刻,萧枳的头顶上却好像提前敲锣打鼓,放起鞭炮。
“嗯。”沈雁落抿着嘴,轻巧地点了点头。
实则心里却在说:“只是顺路而已,谁要跟你回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