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自己欢庆,歌唱我心声,
你所假设的事,我也会同成,
我身上的每一个原子,
都是你所拥有的,每分每毫皆真实。”
——《草叶集》韦尔特曼·惠特曼
这种翻译在保持原意的同时,尽量在最后一行进行了押韵。希望你喜欢!如果你有其他要求或需要调整,请告诉我!
一个月前,
大病初愈的仁夏苍白着脸,在太悟的盯梢下喝粥吃药,内心的情感在翻涌,在怒吼,一遍遍撞击着摇摇欲坠的护栏。
他还是舍不得放弃。好不容易想明白自己的感情,还知道了自己以后的悲惨下场。既然注定会失败,既然父亲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不要他,既然那无法言说的情感注定埋藏,为什么不及时行乐?
偷得一天是一天,骗得一晚是一晚。如果他不是女孩子,就把自己变成女的,他只要那一晚就好。
仁夏盯着“蚀骨”两个字,突然想起前几天刷到的新闻——南京“红姐”以不同身份周旋于千人之间,却让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她的唯一。
他暗暗下了这个决定。
“喵喵,怎么才能更好得假扮成女人?”他对着空气问。
猫指导:“修读易容术和仪态课。喵,仁夏,你真的决定好了吗?”
仁夏笑哭了,“我没有退路了。”
他点开技能面板,把攒了三个月的点,一股脑砸进“礼仪大师(女)”和“易容术”。系统提示“技能用途风险过高”,他却想起太悟看罗慧元时,那瞬间的失神。
如果罗慧元是白月光,那他就做红玫瑰。带刺的,滚烫的,让太悟忘不了的那种。
过了三个月,仁夏天天去不同的舞蹈室练舞,生怕被人发现,坏了他的大计。当然,他越跳越好。每次跳舞都是把自己的情感投射到歌曲中,歌舞人合一。
首尔大学的学生派对寄来了邀请函。他特意把邀请函寄给太悟,告诉他舞会地重要。太悟先一步进去。
仁夏在会所二楼的杂物间换衣服。酒红色露背裙裹着身体,假发的大波浪垂到腰,他对着镜子涂口红,豆沙红太浅,正红又太艳,最后选了支血浆色,抿唇时像咬碎了樱桃,这种不经意的艳,男人最喜欢了。
他算准太悟会在阳台透气。那里安静,能看到楼下的车水马龙,是太悟思考时的习惯角落。他踩着高跟鞋走过去,故意让裙摆扫过太悟的脚踝,雪松护手霜混着女士香水的味道漫开——那是他偷买的,罗慧元常用的那款。
“先生,一个人吗?”他压着嗓子,声音软得发腻。
太悟转头时,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即被审视取代。仁夏心脏狂跳,学着罗慧元的样子垂眼,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他看到太悟的喉结动了动,像上次在出租屋,他煮海带汤时的样子。
这时,一个油头粉面的师兄搂着女伴撞过来,手直接往他腰上抓:“新来的?跟哥哥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