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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第二百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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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这么一遭,帝泽天是真的怕了。他看着阿蒲女醒过来时苍白的脸色,想起前几日他昏迷时毫无生气的模样,只觉得什么三界政务、什么天帝责任,都不如眼前这人平平安安来得重要。第二日他就把所有朝事都丢给了太子帝承嗣,留了书信说要带阿蒲女去凡间游历,半点耽搁都没有,当天就领着人下了凡。

没带一个仙侍,也没带任何随从,就他们两个人。帝泽天像是把这几十万年没松懈过的神经都放开了,走到哪儿眼睛都黏在阿蒲女身上,活像个盯着猎物的猛兽,半分都不肯挪开。凡间的街市热闹,阿蒲女看什么都新鲜,瞧见捏糖人的要站着看半天,看见卖花的小姑娘要蹲下来挑半天花,看见街头耍杂耍的能站在人群里拍着手叫好,眼睛里全是新奇的光,大半时候都顾不上和身边的帝泽天说话。

帝泽天也不恼,就安安静静跟在他身后,他看糖人帝泽天就付钱把他盯得最久的那个龙形糖人买下来,他挑花帝泽天就把他摸过的所有花束都包下来,他看杂耍帝泽天就站在他身后替他挡着周围挤过来的人群,手里还拿着他吃了一半的蜜饯果子。只是看着阿蒲女对着那些新鲜玩意儿笑得开心,完全没分多少注意力给自己,帝泽天心里还是有点不是滋味,活像被人抢了糖的小孩,有点委屈,又有点莫名的醋意。

他已经太久没有这样好好看着他了。之前在天宫,不是忙着处理朝事,就是忙着各族应酬,连坐下来好好吃一顿饭的时间都少。如今清闲下来,他只想让阿蒲女的眼睛里只装着他一个人,就像数万年前的时候那样,阿蒲女走到哪儿都跟在他身后,眼睛亮晶晶的,只看着他一个人。

正走神呢,前面的阿蒲女忽然回过头来,举着刚买的一串糖葫芦,笑得眉眼弯弯“你愣着干什么呀?快过来尝尝,这个山楂甜得很,比天宫的仙果好吃多了!”

帝泽天看着他被太阳晒得微红的脸颊,还有嘴角沾着的一点糖渣,心里那点莫名的情绪瞬间散得一干二净。他快走几步迎上去,就着阿蒲女的手咬了一口糖葫芦,酸甜的味道在舌尖散开,比他吃过的任何琼浆玉液都要甜。

算了,他想。爱看什么就看什么吧,只要他在自己身边,只要他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强。

凡间的日子总像指尖的沙,抓得越紧,溜得越快,不过转眼便是三年。不像天上,银河的水仿佛永远流得那样慢,蟠桃树三千年才开一次花,连麟天宫廊下的铜铃,晃一下都像是要等上一辈子。可在这红尘里,春有新茶秋有蟹,冬有落雪夏有荷,三百六十五天变着花样地过,竟比天界千万年都来得鲜活。

帝泽天有时候看着阿蒲女蹲在院子里晒草药,鬓角沾着点碎草叶,都忍不住觉得恍惚。原来这就是凡人说的“岁月静好”,没有堆积如山的奏折,没有各族使臣没完没了的争执,只有两个人的烟火气,平平淡淡的,却比任何珍宝都暖人。他想,或许这样的日子才是阿蒲女真正想要的,只要他喜欢,帝泽天愿意陪他在这凡间待一辈子,待几十年,待几百年都好,只要没人来打扰,没人来撬动他好不容易捂热的这颗心。

他们刻意隐了神力,跟凡间的寻常夫妻没两样。大雍朝民风开放,南方多有契兄弟相守到老的,就算旁人见了两个男子一同过日子,也不会多奇怪。只是他们没留在烟雨朦胧的江南,反倒一路往西走,最后在大漠边的草原落了脚。可到了大漠,当地人见了两个男子结伴过日子,起初还有些好奇,后来见他们性子爽朗,又常帮着部落里的人修毡帐、救牲口,也就都接纳了,见了面都热情地喊他们“阿蒲兄弟”“阿泽兄弟”。

他们现下住的地方,是大漠深处的一片绿洲。不像南方的水秀山明,这里的风里都带着点沙土的干燥气,远处的高山光秃秃的,只零星长着几棵耐旱的胡杨,可近处的草原却绿得发亮,风一吹就翻起层层叠叠的浪,虽然比不上天界的天牧原一望无垠,却多了股粗犷鲜活的劲儿。河川从雪山上流下来,清冽得能看见水底的石子,河岸边也种着柳树,风一吹枝条晃啊晃,倒真有几分江南的意思。

住的毡帐是部落的首领帮忙搭的,圆顶的,里面铺着厚厚的羊毛毯,矮脚桌、木床、存放杂物的皮箱子摆得整整齐齐,角落的炉火烧得旺,哪怕夜里外头刮起能掀翻毡帐的大风,帐子里也暖烘烘的。帝泽天还特意找工匠做了个小书架,摆上阿蒲女喜欢的凡间话本,倒真有了点家的模样。

阿蒲女最爱做的事就是骑马打猎。他当年刚上天界,还是未来十二君殿的时候,帝泽天就总带着他去天牧原纵马,那时候他还骑不稳马,摔过好几次,都是帝泽天跳下来接住他。现在他的马术早就练得炉火纯青,骑着匹枣红色的马在草原上跑起来,风把他的衣摆吹得高高扬起,连部落里最擅长骑马的小伙子都追不上他。每次他打了黄羊、野兔回来,都要兴冲冲地举到帝泽天面前,眼睛亮得像装了星星,非要帝泽天夸他一句“厉害”才肯罢休。

到了夜里,他们就在毡帐外点起篝火,把白天打来的猎物抹上盐和香料,架在火上烤得滋滋冒油。当地人爱喝烧刀子,酒性烈得很,阿蒲女第一次喝的时候呛得直咳嗽,喝了几次倒上了瘾,每次都要抱着酒囊喝个半醉,脸颊红扑扑的,跟着部落里的姑娘小伙一起围着篝火跳舞。他哪里会跳当地的舞,动作笨笨的,却跳得格外认真,踩错了步就自己笑半天,笑声脆生生的,比草原上的风铃还好听。

帝泽天就坐在篝火边,手里拿着个酒囊,眼神黏在阿蒲女身上,连眼睛都舍不得眨。跳跃的火光落在他脸上,把他平日里冷硬的轮廓都烘得软了,嘴角的笑压都压不住。他看着眼前这个人自由、鲜活、无拘无束,比在天宫里穿着繁重朝服、时时刻刻要端着天后架子的模样,不知道生动多少。

风卷着草原特有的青草香吹过来,远处传来牧人晚归的歌声,阿蒲女跳累了,就摇摇晃晃地扑到他怀里,身上带着酒气和烤肉的香气,搂着他的脖子喊他的名字。帝泽天伸手接住他,低头在他汗湿的额角亲了亲,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帝泽天,这儿真好,比天宫还好。”

帝泽天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子,笑着应“你要是喜欢,我们就在这儿住一辈子。”

远处的夜空缀满了星星,比天宫里的还要亮。阿蒲女靠在他肩膀上,看着篝火噼里啪啦地烧,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遇见了身边这个人。从前那些血腥的过往、那些梦魇里的低语,好像都被草原的风吹散了,只剩下手里温热的酒,身边可靠的人,还有这触手可及的、安稳的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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